山东正宏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橡胶类机械配件扩建项目(一期)

审批
山东-潍坊-诸城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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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376905C肖宏波
王海森**省**市**市
**省**市**市密州东路758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橡胶类机械配件扩建项目(一期)****
2021版本:052-橡胶制品业C2912-C2912-橡胶板、管、带制造
****市**市 密州东路7588号
经度:119.476 纬度: 36.020****环境局**分局
2025-05-08
诸环审报告表〔2025〕46号913********376905C001X
2023-12-20400
20****
913********376905C****
913********376905C****公司
****0702MABX778X5B2025-10-10
2025-12-042026-01-01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9436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省**市**市密州东路7588号该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省**市**市密州东路75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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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公司投资1000万元在现有年产60万套橡塑类机械配件及30万套农用机配件项目基础上,依托现有厂房进行扩建,新增硫化罐、工业清洗机、切管机等设备13台套。主要以橡胶、硫化剂、增塑剂、防老剂、炭黑为颜料,经配料、捏炼、混炼、滤胶、挤出、成型、硫化等工序生产缠绕管和挤出管。建成后形成年新增10万套橡胶类机械配件的生产规模。公司投资400万元在现有年产60万套橡塑类机械配件及30万套农用机配件项目基础上,依托现有厂房进行扩建,新增硫化罐等设备4台套。主要以橡胶、硫化剂、增塑剂、防老剂、炭黑为颜料,经配料、捏炼、混炼、滤胶、挤出、成型、硫化等工序生产缠绕管和挤出管。建成后形成年新增4万套橡胶类机械配件的生产规模。
根据市场需求,项目分期建设,一期产能年产4万套橡胶类机械配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缠绕管生产工艺:配料--捏炼--混炼--滤胶--冷却--胶料检验--压片/挤出--裁拼--缠绕成型--硫化--脱芯修边--清洗--划线割管--检验、包装。 2、挤出管生产工艺:配料--捏炼--混炼--滤胶--冷却--胶料检验--管胚挤出--硫化--脱芯修边--清洗--划线割管--检验、包装。1、缠绕管生产工艺:配料--捏炼--混炼--滤胶--冷却--胶料检验--压片/挤出--裁拼--缠绕成型--硫化--脱芯修边--清洗--划线割管--检验、包装。 2、挤出管生产工艺:配料--捏炼--混炼--滤胶--冷却--胶料检验--管胚挤出--硫化--脱芯修边--清洗--划线割管--检验、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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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选用高效可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设置排气筒、采样平台及采样口。项目运营期间,配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经1根15m排气筒P7排放。捏炼、混炼、挤出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P7排放。硫化废气收集后经“喷淋+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P2排放。 (2)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按相关规范对生产车间、化粪池、固废暂存场所等进行硬化、防腐、防渗处理,避免雨淋冲刷和污水渗漏造成环境污染。 (3)项目运行过程中要对各种生产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降噪措施,同时进行设备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1、公司按照规范设置排气筒、并安装了采样平台及采样口。项目运营期间,(1)配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7排放。 (2)捏炼废气、混炼废气、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7排放。 (3)硫化罐内硫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喷淋+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2排放。 硫化罐内未排净的硫化废气,硫化罐开盖后会排出,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 (4)车间内未被收集的颗粒物、H2S、VOCs、臭气浓度,经密闭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2、项目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已按相关规范对生产车间、化粪池、固废暂存场所等进行硬化、防腐、防渗处理,避免雨淋冲刷和污水渗漏造成环境污染。 3、公司优化厂区布局,加强周边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音、吸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硫化废气分成(罐内废气和罐开盖后剩余硫化废气)两部分排放,罐内硫化废气经集气罩+喷淋+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高15米的P2排气筒排放,硫化罐内未排净的废气,硫化罐开盖后会排出,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废气污染物种类、总量不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及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妥善处置。废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桶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严格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暂存、综合利用、处理及处置等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胶料、硫化前废下脚料、硫化前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捏炼工序,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配料工序,废水布、脱芯修边废胶料、硫化后废下脚料、硫化后不合格品、废包装物、污水站污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要求,贮存过程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废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桶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分类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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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总氮(吨/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气量 (万立方米/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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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P7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 配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7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P7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的最大平均浓度为3.0mg/m3,最大平均排放速率6.0×10-3kg/h,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3-2019)表 1 中重点控制区(颗粒物10mg/m3);
2 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P7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轮胎企业 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Ⅱ时段排放限值(10mg/m3、3.0kg/h);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捏炼废气、混炼废气、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7排放。 验收检测期间,P7排气筒排放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的最大平均浓度为2.66mg/m3,最大平均排放速率5.3×10-3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549(无量纲);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轮胎企业 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Ⅱ时段排放限值(10mg/m3、3.0kg/h);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3 喷淋+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P2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轮胎企业 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Ⅱ时段排放限值(10mg/m3、3.0kg/h);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硫化罐内硫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喷淋+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2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P2排气筒排放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的最大平均浓度为1.92mg/m3,最大平均排放速率1.7×10-3kg/h;硫化氢的最大平均浓度为4.11mg/m3,最大平均排放速率3.6×10-3kg/h;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轮胎企业 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Ⅱ时段排放限值(10mg/m3、3.0kg/h);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4 喷淋+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P1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轮胎企业 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Ⅱ时段排放限值(10mg/m3、3.0kg/h);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硫化罐内未排净的硫化废气,硫化罐开盖后会排出,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P1排气筒排放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的最大平均浓度为2.46mg/m3,最大平均排放速率5.2×10-2kg/h;硫化氢的最大平均浓度为3.14mg/m3,最大平均排放速率6.6×10-2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549(无量纲);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轮胎企业 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Ⅱ时段排放限值(10mg/m3、3.0kg/h);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5 无组织废气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Nm3);厂界 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限值要求(2.0mg/Nm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附录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监控点特别排放限值(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Nm3,1h平均浓度值:6mg/Nm3);厂界无组织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限值(硫化氢0.06mg/N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车间内未被收集的颗粒物、H2S、VOCs、臭气浓度,经密闭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最大值0.34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最大平均值为1.28mg/m3,硫化氢排放最大值为0.0198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4(无量纲)。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最大任意一次浓度值:1.97mg/Nm3,1h平均浓度值:1.73mg/Nm3。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Nm3);厂界 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限值要求(2.0mg/Nm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附录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监控点特别排放限值(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Nm3,1h平均浓度值:6mg/Nm3);厂界无组织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限值(硫化氢0.06mg/N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以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本项目一期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一期依托现有项目清洗机,不新增加工业清洗机,不产生清洗废水。 喷淋废水和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管网送至******公司进一步处理。 厂区生产车间、污水管道、污水站、事故水池、危废库等采取硬化防渗、防腐措施,同时设置围堰和导排收集系统与事故水池相连,设置切换装置通过应急管网与事故水池相连。 经检测,外排废水中pH值为7.0(无量纲),悬浮物排放浓度日均浓度最大值59.25mg/L、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日均浓度最大值175.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日均浓度最大值54.35mg/L、氨氮排放浓度日均浓度最大值5.43mg/L、总氮排放浓度日均浓度最大值11.1mg/L、总磷排放浓度日均浓度最大值0.97mg/L、石油类排放浓度日均浓度最大值1.67mg/L,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以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车间隔音,基础减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新增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硫化罐、风机等设备噪声,均布置于生产车间内,项目采取设备基础减震、隔声和合理布置等降噪措施。经过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噪声≤60dB(A),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在此基础上,项目运行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9dB(A),厂界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相关规范对生产车间、化粪池、固废暂存场所等进行硬化、防腐、防渗处理,避免雨淋冲刷和污水渗漏造成环境污染。 已按相关规范对生产车间、化粪池、固废暂存场所等进行硬化、防腐、防渗处理,避免雨淋冲刷和污水渗漏造成环境污染。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及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妥善处置。废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桶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严格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暂存、综合利用、处理及处置等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胶料、硫化前废下脚料、硫化前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捏炼工序,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配料工序,废水布、脱芯修边废胶料、硫化后废下脚料、硫化后不合格品、废包装物、污水站污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要求,贮存过程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废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桶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分类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厂区绿化,美化环境 已在厂区进行绿化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按规范建设项目及环保设施,并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建设事故水池及导排管道,雨污排放口设置转换装置并与事故水池相连通,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设置应急物资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公司已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有关要求,编制了应急预案,并报局里备案,备案编号为370782-2025-256-L,已加强了厂区风险防控系统,建立了事故水池及导排管道,雨污排放口设置转换装置并与事故水池相连通,保证事故废水不外排。设置应急物资库,建立疏散路线,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了风险防范意识。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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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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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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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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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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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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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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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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