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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 项目名称 |
华清楼**康养馆装修改造电梯设备采购(含安装)项目 |
采购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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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修改、补充内容: 本通知作为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内容与谈判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有关谈判文件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如下: 1、本采购项目不要求报价增值税税率为13%税率,各报价人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填报相应增值税税率。 2、本项目最终报价的评审价以不含税总价为准,即“最终报价含税总价”修改为:“最终报价不含税总价”。报价一览表相应增加“总报价(不税价)”及“税率”两栏,各报价人以新的报价一览表格式填报,详见下面附件2。 报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谈判文件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注: 1.谈判报价包含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一切相关费用。 2.其他未在本报价表中明确列出且在《三、采购内容及要求》中规定的内容,采购人将视为报价人已将这些未列明的内容所对应的报价包含在总含税报价中,不再单独分列报价,并不在任何时候就这些未列明的内容向采购人另行报价或主张收费。报价人的总含税报价已包含并考虑了为履行本询价项目的全部费用及风险。 报价人代表签字: 日 期: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6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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