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幼儿园回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幼儿园回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幼儿园回购服务1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9】45号)、《****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桂发【2019】10号)、《****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桂教基建【2019】9号)、《自****幼儿园****办公室关于印发自****幼儿园治理工作指南的通知》(桂教基建【2019】33号)和《****办公室关于印发百****幼儿园治理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电【2019】88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田****幼儿园规划不到位、建设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问题,**县积极****幼儿园恒力城项目整改工作,2020年12月15日,****政府组织召开田****幼儿园项目回购工作推进会,会议决定回****幼儿园办成公办园。为****幼儿园治理整改,并在2025年底顺**过自治区对我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1〕4号)中“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的,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之明确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故采用该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县平马镇春天路93号都市嘉园第3幢1101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1月05日至2026年01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并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李**
联系电话:0776-****969
联系地址:**县平马镇**大道东8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中心
联系电话:0776-****597
联系地址:****财政局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1.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