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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4578661 | 建设单位法人:胡** |
| 孙博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县大佳何镇万创小微园40幢 |
| 年产150万片冲浪板迁建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无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442-C2442-专项运动器材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大佳何镇万创小微园40幢 |
| 经度:121.54129 纬度: 29.42492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04 |
| 甬环宁建〔2024〕13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12-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00 |
| 11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457866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4578661 | 验收监测单位:**科谱****公司 |
| 913********3182583 | 竣工时间:2024-12-27 |
| 2024-12-28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02 |
| 2025-11-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 |
|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50万片冲浪板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50万片冲浪板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发泡、缝纫、袋装:将EPS投入到发泡机中,进行蒸汽发泡(在温度80~ 100℃下发泡4分钟,膨胀20倍),再缓慢冷却到室温(空气缓慢渗入到EPS颗粒中,约2小时),得到所需的预发泡颗粒。用缝纫好的编织布将预发泡颗粒人工袋装(极少量的预发泡颗粒散落在地面或收水池内,由工人每天捞渣后回用)。 (2)成型、烘干:将袋装好的预发泡颗粒放入到成型机(配备蒸汽烘箱,天然气供能) 中,进行蒸汽热压成型(在温度80~100℃下热压1分钟)后,由人工直接取出(无需添加脱模剂脱模),然后通入直接冷却水进行冷却(成型机由直接冷却水冷却到室温,约10分钟,冷却后的成型机无需清洗可直接使用,取出的成型模体由人工手持在直接冷却水内涮洗几次后冷却,直接冷却水由收水池收集后人工捞渣,****设备处理后回用。冷却后为了去除成型模体水份及减少收缩力 ,需在蒸汽烘箱中烘干(40~50℃下烘干4小时)。 (3)修边:将烘干好的成型模体进行人工修边。 (4)包装:用包装机打包入库,即为成品: (5)供蒸汽:项目蒸汽由企业新增的1台软水制备系统、1台蒸汽发生器(天然气供能)产生。 | 实际建设情况:(1)发泡、缝纫、袋装:将EPS投入到发泡机中,进行蒸汽发泡(在温度80~ 100℃下发泡4分钟,膨胀20倍),再缓慢冷却到室温(空气缓慢渗入到EPS颗粒中,约2小时),得到所需的预发泡颗粒。用缝纫好的编织布将预发泡颗粒人工袋装(极少量的预发泡颗粒散落在地面或收水池内,由工人每天捞渣后回用)。 (2)成型、烘干:将袋装好的预发泡颗粒放入到成型机(配备蒸汽烘箱,天然气供能) 中,进行蒸汽热压成型(在温度80~100℃下热压1分钟)后,由人工直接取出(无需添加脱模剂脱模),然后通入直接冷却水进行冷却(成型机由直接冷却水冷却到室温,约10分钟,冷却后的成型机无需清洗可直接使用,取出的成型模体由人工手持在直接冷却水内涮洗几次后冷却,直接冷却水由收水池收集后人工捞渣,****设备处理后回用。冷却后为了去除成型模体水份及减少收缩力 ,需在蒸汽烘箱中烘干(40~50℃下烘干4小时)。 (3)修边:将烘干好的成型模体进行人工修边。 (4)包装:用包装机打包入库,即为成品: (5)供蒸汽:项目蒸汽由企业新增的1台软水制备系统、1台蒸汽发生器(天然气供能)产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发泡废气、成型废气、烘干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以及表9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和无组织苯乙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排放量4000t/a。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最终****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氨氮、总磷、总氮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 1限值)后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压滤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GB18597-2023等要求;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加强内部管理,合理布局厂房,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发泡废气、成型废气、烘干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发泡废气、成型废气、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本项目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排放量2991t/a。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直接冷却水、软水制备废水、反冲洗水、蒸汽发生器排水、生活污水。 本项目直接冷却水经加药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软水制备废水、反冲洗水、蒸汽发生器排水经收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置。 本项目一般固废室内贮藏,贮存场所地面已采用水泥硬化。危废暂存库单独设置,位于5层东南侧,暂存库门上已张贴危废库标识,暂存库内对应墙上已张贴所有危废的分类标识,暂存库内贮存场所地面已采取地面硬化及托盘等防渗防漏措施,不同危废已分类存放。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编织布边角料、修边边角料、不合格品、废RO膜、废包装袋、废活性炭(锅炉用水处理)、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压滤污泥、生活垃圾。 本项目编织布边角料、修边边角料、不合格品、废RO膜、废包装袋、废活性炭(锅炉用水处理)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压滤污泥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将高噪声设备置于车间中部,并通过车间隔音墙、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方式,有效的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 项目在实际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建设内容未超出环评范围,主要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锅炉用水处理采用RO膜设备替代离子交换树脂,相较于离子交换树脂,采用RO膜设备可减少能耗并消除化学品风险,对外环境更为**),未发生重大改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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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12 | 0 | 0 | 0.16 | 0.12 | -0.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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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42 | 0 | 0 | 0.054 | 0.042 | -0.012 | / |
| 0 | 0.034 | 0 | 0 | 0.082 | 0.034 | -0.048 | / |
| 0 | 0.01 | 0 | 0 | 0.03 | 0.01 | -0.02 | / |
| 0.006 | 0.434 | 0 | 0 | 0.462 | 0.44 | -0.028 | / |
| 1 | 污水处理设施(加药沉淀)、化粪池等 |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 本项目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排放量2991t/a。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直接冷却水、软水制备废水、反冲洗水、蒸汽发生器排水、生活污水。 本项目直接冷却水经加药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软水制备废水、反冲洗水、蒸汽发生器排水经收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置。 | 监测期间(2025年9月15日~9月16日),企业生活污水排口中的pH值及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值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冷却水回用口中的悬浮物最大日均浓度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生产废水排口中的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 1 | 活性炭吸附、低氮燃烧器等 | 发泡废气、成型废气、烘干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量纲)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臭气浓度(无量纲)及苯乙烯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发泡废气、成型废气、烘干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发泡废气、成型废气、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监测期间(2025年9月15日~9月16日),本项目发泡废气、成型废气、烘干废气治理设施出口中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最大排放浓度(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排口中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最大折算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臭气浓度(无量纲)最大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厂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监测期间(2025年10月29日~10月30日),本项目发泡废气、成型废气、烘干废气治理设施出口中的苯乙烯、甲苯、乙苯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苯乙烯最大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 |
| 1 | 隔音墙、减震垫等 |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将高噪声设备置于车间中部,并通过车间隔音墙、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方式,有效的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监测期间(2025年9月15日~9月16日),该项目各测点昼夜间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其中厂界西侧与邻厂相邻,无检测条件。 |
| 1 | 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压滤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GB18597-2023等要求;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本项目一般固废室内贮藏,贮存场所地面已采用水泥硬化。危废暂存库单独设置,位于5层东南侧,暂存库门上已张贴危废库标识,暂存库内对应墙上已张贴所有危废的分类标识,暂存库内贮存场所地面已采取地面硬化及托盘等防渗防漏措施,不同危废已分类存放。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编织布边角料、修边边角料、不合格品、废RO膜、废包装袋、废活性炭(锅炉用水处理)、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压滤污泥、生活垃圾。 本项目编织布边角料、修边边角料、不合格品、废RO膜、废包装袋、废活性炭(锅炉用水处理)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压滤污泥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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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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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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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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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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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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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