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榆树沟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审批
新疆-哈密-伊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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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沟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不要给我打电话 发表于 2026-01-05 22:06

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受****的委托,****承担**市**区射月沟流域综合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市**沟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4.16,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要求,现对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见本公示下载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具体公众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区域。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80****9775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联系人:石工

邮箱:****@qq.com

联系电话:158****6395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规划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或电话咨询。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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