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报名]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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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报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6-01-06 00:00


**区限额以下公共**

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开评标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及**区限额平台工作指引,就****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主要内容简介: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保证金:无

六、公告发布平台:在“**区限额以下公共**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http://xe.****.cn/)发布。

七、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投标文件上传与递交

1. 下载招标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公告附件中下载。

2. 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区限额以下公共**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投标人入口,凭标证通证书登录(标证通**平台绑定推广码644917),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 01月 22 日14:00(**时间)。逾期不可报名。标书代写

标证通办理指南:**区限额以下公共**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交易服务-CA互认-帮助中心

注意:标证通ca证书申领审批需要时间,请投标单位在第一时间进行申领。****中心〈CFCA〉证书应急联系电话:151****3290〈仅工作日〉)

3. 网上报名路径:已经在**区限额以下公共**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备案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区限额以下公共**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投标人入口进行报名,未备案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区限额以下公共**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进行免费注册,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4. 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区限额以下公共**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平台完成网上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代写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入口为:标书代写平台首页-供应商入口,在线上传投标文件后,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限额平台招标采购活动。

5. 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标书代写

6.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 01 月 22 日14:00(**时间)。标书代写

八、本项目联系事项:

1、对网上投标技术部****公司提出:0512-****8106。

2、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质疑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招标人:****

招标人联系人: 沙先生 联系电话: 0513-****3337

特别提示:

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远程开标项目****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请投标人保持投标文件中的通讯方式畅通,尽量填写手机号码,否则后果自负。标书代写

2.本项目报名、下载、上传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投标人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

3.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招投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区限额以下公共**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512-****8106。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入**市**区限额以下交易平台,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入**市**区限额以下交易平台(平台首页-交易服务-开标会议)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标书代写

5.本项目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均向招标人提出。相关的询问、质疑,请直接向招标人提出,并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人仅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中标投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打印叁份纸质版投标文件并加盖公章交招标人。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一、项目工作内容(含局下属单位日常法律服务,但如专项法律服务等,确有必要,下属单位可另行聘请法律顾问单位):

1.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向采购人提供法律法规信息,就采购人在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应采购人要求,对行政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依法行政法律风险防控

对采购人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应采购人要求参与信访法律咨询和提供处理建议,审查其它法律文书,确保法律法规适用合理、准确。

3.法律培训与宣传

应采购人要求,聘请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提供法律专题培训或讲座(每年至少1次),提高行政人员法律意识,协助采购人进行法治宣传。

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其他非涉诉纠纷处理

代理涉及采购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为涉及采购人的民事诉讼、仲裁案件提供分析和论证方案。

5.行政执法案件材料审核和卷宗审核

行政处罚案件材料的法制审核和卷宗归档审核工作,包括对调查取证结束后的证据审核、是否符合提交案审会的条件审核、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程序性法律文书的审核、对卷宗归档材料的审核,并出修改建议或意见。并根据需要协助组织听证事宜、参加案件谈论会等;对部分建设领域违法违规移送案件进行审核,提出专业意见。

6.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审核,并提出修改建议或意见。

7.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常规法律服务。

二、服务期限:一年

三、付款方式: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付款。

四、其他

1.在服务期间,采购人有证据证明中标人派往采购人的律师不称职或不敬业,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更换,中标人拒绝更换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因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中标人损失自行承担。

2.法律顾问合同到期后,对仍然未结案或仍在处理中的全部委托、协助和顾问业务,原法律顾问仍应继续免费办结。

3.中标人累计超过3次未按采购人要求时限,完成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或因中标人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采购人败诉或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或者减少法律顾问服务费用。因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中标人损失自行承担。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

2、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若所供服务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负全责。

3、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周内与招标人联系并签订服务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签订服务合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文件说明

1.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开评标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询问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招标人和****交易中心(或主管部门)并电话联系招标人,招标人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书面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人均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同时投标人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标书代写

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者将作为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 招标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4. 招标人可视情取消、**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负责解释。标书代写

5. 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 招标人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

1.原则:

(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招标人都将终止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责任。

(3)招标人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文件的递交

友情提醒:拒绝接收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无故不递交投标文件、解密已上传投标文件或者故意迟到,影响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的,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责任。标书代写

4.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上传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上传至限额平台系统。未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上传投标文件的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标或部分影响评标的,或者电子文件与正本文件不符,导致评标差错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文件须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5.投标费用

(1)投标人承担参与投标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应费用。

(2)招标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含一切必需的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等。

(2)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项目,也应报价并注明免费,不计入报价总价。

(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书将被拒绝。

(4)一个标的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5)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7.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标书代写

第四部分 开评标

一、招标人组织开标。标书代写

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区限额平台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标书代写

二、评审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标办法,由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

(一) 评审内容

1.网上是否上传投标文件;

2.投标资格是否符合(由招标人代表审查);

3.投标文件是否完整;

4.投标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6.是否有计算错误。

(二)相应的规定

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4.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标书代写

三、陈述、演示、答疑、澄清

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投标人按评委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投标内容。时间由评委会掌握。

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签章的;

2.未完整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或部分打开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

5.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标识码相同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综合评分评标时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上述均保留评委会认定可以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其他情况。

六、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投标截止时间出现如下情形的,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评标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次采购取消,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标书代写

七、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监狱****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政府采购活动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

八、评标办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相应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2、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3、总得分最高的即为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最高分相同时以投价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如报价也相同时则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1)商务技术分:80分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1

团队

5

投标单位选派的服务团队成员人数:1人得1分,2人为2分,3人为3分,4人为4分,5人及以上为5分。(无特殊原因不更换团队)

2

业绩

15

投标单位自2020年1月1日以****机关法律顾问服务的项目业绩的得3分,****机关法律顾问服务的项目业绩的得2分,****机关法律顾问服务的项目业绩的得1分。

团队成员近三年代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胜诉数量30个以上的得10分,21-30个的得7分,11-20个的得5分,5-10的得3分,1-4个的得1分。

团队成员在行政法领域取得省级及以上的研究成果、荣誉的得2分,市级研究成果、荣誉的得1分。(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时间以服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本项业绩合同不重复累计。)

3

人员配备

10

投标单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事务所或先进党组织荣誉的得10分,获****事务所或先进党组织荣誉的得6分,获****事务所或先进党组织荣誉的得4分,获得****事务所或先进党组织荣誉的得2分。

(提供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不重复累计,以最高荣誉计取得分。)

4

10

团队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一级律师职称得10分,二级律师职称得7分,三级律师职称得4分,四级律师职称得1分。(提供荣誉证明材料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不重复累计,以最高荣誉计取得分。)

5

15

团队负责人执业年限:满1年及以上不满3年的得2分,满3年及以上不满6年的得4分,满6年及以上不满9年的得6分,9年以上不满12年的得8分,12年及以上的得10分。

团队成员具有法学或法律博士学位的得5分,法学或法律硕士学位得3份,法学学士学位的的1分。

(提供有效期内的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时间以执业证书颁发时间计算,本项不重复累计,以最高年限计取得分)

6

服务方案

25

技术方案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完善程度和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分。

(1)针对委托工作内容整体工作服务方案(5分);(方案好的得5分;较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

(2)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工作方案(5分);(方案好的得5分;较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

(3)法律培训及协助采购人进行法治宣传工作方案(5分);(方案好的得5分;较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

(4)服务响应时间(10分),团队成员能1小时内到达我单位的得10分,成员能2小时内到达我单位的得5分,成员能3小时内到达我单位的得3分,成员能4小时内到达我单位的得1分。

(2)价格分:2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注:①请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制作评分索引并放在评审内容的前面,评分索引中应标明每个评分点的页码范围,如投标文件内容顺序混乱或文字材料的完整或文本不清晰可辨,导致评委无法查看,后果自负。

②请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保证图片、文字材料的完整、清晰可辨,任何原因导致评委看不清楚或无法查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③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所用的所有原件材料均须准备好签订合同前被采购人核查,如核查时供应商不能提供相关原件材料作弄虚作假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八、中标通知

中标结果在**限额平台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如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投标人放弃中标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政府的需要,更好的依法行政,防范行政法律风险,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2、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 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涉法律事务的特点和复杂程度,组成专业律师服务团队,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定义

1、本合同所称“行政复议”是指甲方委托乙方参与行政复议,包括参加行政复议案审会、行政复议听证等。

2、本合同所称“诉讼法律服务”是指甲方委托乙方参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案件,代理阶段包括行政应诉中的一审、二审、再审,民事诉讼中的一审、二审、再审等。行政诉讼案件的结案形式包括:判决、裁定、调解、和解等,民事诉讼案件的结案形式包括:判决、裁定、调解、和解、撤诉、执行等

3、本合同所称“仲裁法律服务”,是指甲方委托乙方参与仲裁案件,案件的结案形式包括:裁决、调解、和解。

二、基础法律服务项目(含局下属单位日常法律服务,但如专项法律服务等,确有必要,下属单位可另行聘请法律顾问单位)

1.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向甲方提供法律法规信息,就甲方在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及其他行政行为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应甲方要求,对行政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依法行政法律风险防控

对甲方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应甲方要求参与信访法律咨询、提供处理建议,审查其它法律文书,确保法律法规适用合理、准确。

3.法律培训与宣传

应甲方要求,聘请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提供法律专题培训或讲座(每年至少1次),提高行政人员法律意识,协助甲方进行法治宣传。

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其他非涉诉纠纷处理

代理涉及甲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为涉及甲方的民事诉讼、仲裁案件提供风险分析和论证方案。

5.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

包括行政执法案件材料审核和卷宗归档审核,主要针对调查取证结束后的证据审核、是否符合提交案审会的条件审核、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程序性法律文书的审核、对归档卷宗材料的审核,并提出修改建议或意见。根据需要协助组织听证事宜、参加案件讨论会等;对部分建设领域违法违规移送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提出专业意见。

6.对政府信息公开、部分12345热线答复、信访回(答)复的法制审核,并提出修改建议或意见。

7.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常规法律服务。

三、本合同不包含以下服务内容

1、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民事案件诉讼或仲裁代理服务;

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上述法律服务的,应另行签订委托合同并约定律师费用。

四、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信息、文件、资料,并对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当为乙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便利条件;

3、甲方应当为乙方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给予合理的工作时间;

4、甲方应按约及时、足额支付顾问费用或其他法律服务费用;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作出的决定,非因乙方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合同约定法律事务工作;

2、乙方以其对法律的理解适用和专业素养作出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

4、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的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法律规定或者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应当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及时通报工作进程;

6、乙方对甲方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7、为应对突发紧急事情,乙方承诺在**区境内接到甲方通知后1 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的现场(路程在途超过1小时的除外),以便及时、高效地解决问题。

六、其它

1.在服务期间,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派往甲方的律师不称职或不敬业,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乙方签订的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因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损失自行承担。

2.法律顾问合同到期后,对仍然未结案或仍在处理中的全部委托、协助或其他顾问业务,乙方仍应继续负责办结。

3.乙方累计超过3次未按甲方要求时限,完成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或因乙方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甲方败诉或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乙方签订的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或者减少法律顾问服务费用。因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损失自行承担。

七、工作联系

1、甲方确定 为甲方法律事务联络员,联系方式: 。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接收乙方向甲方送达的通知、文件和资料等。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确定 为联系律师,联系方式: 。

3、上述人员如有变动,双方均应及时告知对方。

八、顾问费及其支付

1、根据中标价,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用人民币 元/年,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付款。

2、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账号:

地址:

九、合同期限: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年度工作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如若延期,按照本合同年限顺延。

十、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且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含招标文件、投标材料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承担胜诉方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函费、差旅费等。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限额以下采购

廉政合同

采购项目:

采购时间: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单位(乙方):

为加强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中的廉政建设,规范采购及供应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采购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就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使用、维护、管理等问题私下达成协议。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使用、维护、管理的工作人员,在采购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其他涉及个人利益的不合理要求。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得为甲方单位和工作人员安排其他涉及个人利益的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供货资格、终止供货合同、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乙方向甲方按照采购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并将有关线索移交给相关部门。

第五条 本合同作为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合同的附件,与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各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

一、中标投标人和招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中标投标人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所签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投标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投标人私下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招标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中标投标人履约,中标投标人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验收申请,招标人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招标人、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2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三、招标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投标人串通或要求投标人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投标人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招标人移交工商、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一、质疑的提出

(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

1.质疑人必须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

2.未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

1.质疑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投标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2.质疑函应包括:

(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招标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

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以书面或在线形式(我的项目-项目信息-异议)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招标公告第八项要求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2.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

1.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招标人答复投标人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投标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

(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投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投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招标人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主管部门。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3.虚假质疑的处理

(1)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有关规定,报请主管或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在**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投标人诚信档案中。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资料目录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证明材料名称

响应文件位置

说 明

1

封面


第 页

格式见附件

2

营业执照


第 页


3

诚信承诺函


第 页

格式见附件

4

投标人情况一览表


第 页

格式见附件

5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第 页

格式见附件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第 页

格式见附件

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第 页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

8

授权代表身份证


第 页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

标的,提供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

10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 页


11

商务技术方案


第 页

按照评分标准提供相应的材料及方案,文件目录前提供评分索引

12

开标一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标书代写

格式见附件

提示:

1.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通用模板与招标文件中模板存在不一致,请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优先采用招标文件中的模板。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本项目投标资料目录以外的表格,内容以“/”填入;

2.投标单位主体信息库事宜请联系:****280095-5。

附件

封面

×××××× (项目名称)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人情况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 注


注:带*为必填项

诚信承诺函

我单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我单位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

3.本项目授权代表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4.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

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串标、围标等行为。

6.我单位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如中标,我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8.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9.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招标人做好相关工作。

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理或处罚,在处理或处罚期内,被拒绝投标的,愿意在**区限额以下公共**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停止参与投标,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公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先生/女士: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项目名称及编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注:提供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开标一览表标书代写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小写: 元(人民币)

日期:

填写说明:

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标书代写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推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根据《****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政府采购活动时,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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