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务用车租赁(带司机)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公务用车租赁(带司机)询比采购公告

预算金额:¥228000 元 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1
主要服务事项:
为****提供包含司机的公务用车服务,用车范围:
1、局领导到外县(市)参加各类会议、检查指导工作或陪同上级检查工作;
2、外省市来我局商务考察、粮食产销**、招商引资等;
3、参加或举办展销、洽谈等相关粮食行业大型会议;
4、局重点工作、局机关集体活动或特殊需要。
2
车型要求:
1.五座车:须有轿车、SUV两种车型。其中,轿车须有迈腾等B级车型,SUV须有丰田普拉多等中大车型。
2.七座商务车:须有别克GL8等MPV车型。
3.中型车:须有考斯特车型。
4.大型车:须有金龙等荷载38-55乘客的车型。
3
车辆要求:
1.潜在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符合国家车辆安全行驶技术标准并按期审验合格,拥有交通运管部门核准发放的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客车;******部、交通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2.车辆须依法足额投全各类保险,承运人险、交强险、第三责任险等,并在有效期内,且座位险投保额不低于50(伍拾)万元,以及第三方责任险投保额不低于200(贰佰)万元。
3.潜在供应商提供的7座以下车辆,车龄需在6年内,用车服务前,应保证车辆处于完整好用状态,辆年检应当合法有效;用于本项目的常备车辆总数不少于5辆,且能覆盖所有要求的车型。并保持车内外卫生整洁。在服务期间指定专人负责调度,安排车辆并保证能够及时与其进行业务沟通。当承租方需要用车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30分钟;能提供24小时服务,特别是夜间应急服务。
4
驾驶员要求:
1.具备保证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的能力。年龄在2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并持有相应车型的中国驾驶执照,驾龄5年以上,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且与投标人签订合法有效的****公司签订****公司与投标人签订用工合同。潜在供应商所雇佣驾驶员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意外由潜在供应商负责。
2.潜在供应商驾驶员工作费用、车辆维修费、燃料费、车辆停泊、过路、过桥、司机工资食宿等其他一切费用由潜在供应商承担。
3.驾驶员须遵守约定的出车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潜在供应商须选派车况良好车辆,按照采购方要求,服从派遣。
4.驾驶员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杜绝疲劳驾驶、超载行驶、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发生任何违章和交通事故,由潜在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任何关系。
5.车辆运营过程中,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严禁在驾驶过程中吸烟、吃食或主动与乘车人员攀谈,严禁在行车中使用手机,要着装整洁、礼貌用语、待客热忱,根据采购人的合理要求提前使用空调,配合随车工作人员工作。
6.车辆运营前后,驾驶员要如实记录《用车行程单》,内容包括:号、驾驶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用车前及用车后车辆里程数、行驶里程数、行驶地点,经用车人签字确认。驾驶员还须将用车前及用车后车辆里程照片,****公司备案。
5
违约责任:
1.合同规定时间内,潜在供应商未能按计划派车或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须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2次车况或驾驶员未按要求派遣的,自动解除合同。
2.潜在供应商车辆中途发生故障无法短时间修复,造成行程无法执行,潜在供应商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供应商未能按约定时间派车或车辆到达指定地点,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单次基础服务费30%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3.潜在供应商在工作期间,因自身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管理部门扣留证件,不影响双方签订的汽车租赁合同的执行,因此造成的车辆、采购人及采购人外人员损伤和**交通部门对潜在供应商的罚款均与采购人无关,应由潜在供应商承担。
4.合同履约过程中,采购人对潜在供应商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潜在供应商提出,潜在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潜在供应商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5.因供应商原因(车辆故障、驾驶员问题等)导致甲方行程延误或取消,视为严重违约。单月内出现2次或合同期内累计出现3次未按约定时间派车或车辆/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预算金额10% 的违约金。
6.潜在供应商提供的《用车行程单》无用车人签字的,采购人无法认定当次用车有效,将不予支付相关费用。
7、因甲方需求终止: 甲方因工作任务变化等原因,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供应商终止本合同,双方按实际服务量结算,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
二、参考价格
车 型
基础价格
五座轿车
(含吉普车)
单日基础价:包日8小时(100公里)=400元/辆
半日租:(50公里,4小时内)=200元/辆
超时每小时20元
超每公里3.5元/辆
7-15座商务车
单日基础价:包日8小时(100公里)=500元/辆
半日租:(50公里,4小时内)=250元/辆
超时每小时30元
超每公里4元/辆
16座以上中巴车及大客车
单日基础价:包日8小时(100公里)=800元/辆
半日租:(50公里,4小时内)=400元/辆
超时每小时40元
超每公里5元/辆
注:以上报价含驾驶员工资、补助费、燃油费、保险费、保养费、食宿费、过路、过桥、停泊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按照实际工作量派车并结算租赁费
报价供应商应按照用车单日基础价为基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来确定本项目的报价费率/折扣(例如轿车单日基础价为500元/辆,供应商填写费率/折扣为0.8,如中标后单日基础价计费为400元/辆,计算公式为:500元*0.8)。
以各种车型单日基础价及报价费率为基数,加上超时、超公里费用合计为结算费用,潜在供应商应提供经甲方用车人签字确认的《用车行程单》及汇总清单作为结算依据。根据预算单价、中标优惠率和实际提供的服务量阶段性据实结算,结算上限是228000元,公里数计算以采购人用车人员出发点为起点,以采购人用车人员用车结束点为终点甲方审核无误后,供应商开具等额合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季度费用。合同期满或合同金额用尽时,进行最终验收和结算。
包车价格中的小时、公里指:如果包车的时间超过8小时而实际公里数不足100公里,超出部分按小时计费;如果包车的公里数超过100公里而时间不足8小时,超出部分按公里计费。

项目名称: 公务用车租赁(带司机)

计划编号:

计划名称:

服务周期: 365天 天

报价方式: 百分比

评选方式: 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按供应商报价的先后顺序确定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座机电话: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31 19:25:57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06 00:00:00

发布时间: 2025-12-31 16:25:57

采购编号: ****

采购单位: ****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是标书代写

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06
招标公告
哈尔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务用车租赁(带司机)询比采购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