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二、采购内容及基本配置需求
各设备名称、采购数量、最高限制单价、预算总价、基本配置需求等采购内容见各合同包。各合同包报价超过最高限制单价和预算总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或厂商)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所售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资质要求:①供应商(或厂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若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响应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响应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②若供应商为产品经销商,且响应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响应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要求:提交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提交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3、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4、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医疗器械,非医疗器械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产品资质证件中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5、信用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报价单,包括合同包号、设备名称、设备品牌、设备型号、报价单价、设备数量、报价总价等内容。报价应包含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税费等所有费用,为固定价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接受价格调整。
2、我院对各医疗设备合同包进行单独采购,各供应商可投的医疗设备合同包的种类不限,可投任何一种至六种不等医疗设备合同包,每个设备合同包进行单独评审。同时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询价。
3、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提交报价材料
1、供应商承诺函;
2、所投合同包设备的报价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与报价,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征信证明查询(查询日期应在我院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5、所投合同包设备的技术参数说明书、彩页(可黑白打印)等相关资料,以证明产品符合采购要求。
6、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7、其他资质证明
(1)供应商(或厂商)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所售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资质要求:①供应商(或厂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若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响应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响应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②若供应商为产品经销商,且响应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响应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要求:提交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提交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见附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成册,并做好密封提交,封面上注明所投的合同包号、设备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各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材料一式二份,提交的报价材料概不退还。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2日下午17:00止。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评审方式
1、评审原则: 我院将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性价比最优”的原则,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将综合考虑供应商的资质、业绩、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确定。
2、评审依据: 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符合性、价格合理性、供应商信誉、售后服务承诺等。
八、联系方式
1、联系人:许**
2、联系电话:136****9636
3、联系地址:**省**市**区白****卫生院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价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询价仅作为我院采购肺功能仪等医疗设备的参考依据,不构成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我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采购方式或取消采购计划。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院负责解释。
附件: ****肺功能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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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