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阳县洪水村无主矸石场生态修复及煤矸石综合利用示范项目EPC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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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洪水村无主矸石场生态修复及煤矸石综合利用示范项目EPC总承包

递交时间:2026-01-05 17:18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银行保函
8万元 人民币
609.35万元 人民币
综合评估法

**县洪水村无主矸石场生态修复及煤矸石综合利用示范项目EPC总承包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我单位于2025 年12月 24日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了**县洪水村无主矸石场生态修复及煤矸石综合利用示范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现将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澄清。

一、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2.3基本预备费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以下内容:

修改为

“投标须知前附表”3.2.3基本预备费最高投标限价补充说明:预备费为不可竞争项,投标时暂计入投标总价,不计入投标报价评分。(此项费用是用于支付总包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费;此项费用由招标人控制使用,以实结算,余额由建设单位扣回)。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大寨镇大寨村

联 系 人:马志强

联系电话:150****102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太榆路99号

联 系 人:任慧芝

电 话:133****7171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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