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
关于拟批复******公司年产1000间装配式水泥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对******公司年产1000间装配式水泥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1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 ******公司年产1000间装配式水泥房 | **县南曹乡前张铁村路口向南500米路东168号 | ******公司 | ******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投资36.1万元 |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砂石骨料投料、落料、粉料仓进料、搅拌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覆膜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筒排放,满足**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肥田,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车辆冲洗装置+循环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搅拌设备、成品罐车清洗废水,砂石分离机+沉淀池处理后作为原料配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管理。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间暂存,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653
通讯地址:**市民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