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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配套110kV送出线路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及洪水影响评价向我局提出水行政审批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风电场配套110kV送出线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表》结论及专家审查意见,经审核,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水行政许可,****风电场配套110kV送出线路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主要核定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单位:****。
二、工程名称:****风电场配套110kV送出线路工程。
三、工程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市**区,线路起点位于**区**镇葛阳村坛立屯,途经**镇,终点位于**镇南环路边上的110kV****电站。
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合理开发利用风能**符合能源产业发展方向,是**能源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风电项目建设符合国家能源产业发展方向,符合**能源发展战略,有利于缓解地区电网供电压力,满足地区电网电力负荷增长的要求,促进地区经济发展。****风电项目配套110kV送出线路工程是****风电项目的配套工程,由于110kV送出线路较长,根据110kV送出线路规划,线路布置跨越河道是无法避免的。为了满足**能源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增加风电等清洁能源的比重刻不容缓,因此,本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五、工程建设规模及建设方案
项目线路全长18.718km,其中架空线路18.608km,电缆线路0.15km;全线导线采用兀/B20A-240/30铝包钢芯铝绞线,电缆采用ZRA-YJLLW02-64/110kV-1×500mm2电缆;全线架设2根OPGW- 24B1-80光缆。项目线路起点至终点沿线分别跨越了丹头沟、大塘河、下渌河、**河。①线路在杆塔N11-N12之间跨越丹头沟,跨河点位于**区**镇与**镇交界附近,****水库坝址约1.75km,杆塔之间线路长为522m;②线路在杆塔N14-N15之间跨越大塘河,跨河点位于**镇合美村板脉屯以东约1.22km,杆塔之间线路长为296m;③线路在杆塔N27-N33之间沿下渌河两岸布置,连续5次跨越下渌河,跨河点位于**镇下渌村北侧的下渌河沿岸,N27-N33杆塔之间线路总长为2504m;④线路在杆塔N34-N35之间跨越**河,跨河点位于**镇镇区南侧约320m,杆塔之间线路长为508m;⑤线路在杆塔N43-N44之间跨越**河,跨河****社区北平屯西北约410m,杆塔之间线路长为235m;⑥线路在杆塔N47-N48之间跨越大塘河,跨河点位于****稳村伏周屯东北约355m,杆塔之间线路长为244m。项目输电线路设计电压为110kV,其采用的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塔杆施工采用原状土掏挖基础,输电缆线跨河施工方案为张力放线和无人机空中放线。本项目计划2026年1月开始施工,2026年年内完成建设,控制点及涉河情况如下表:
| 序号 | 跨河 杆塔号 | 跨越 河流 | 起点杆塔、终点杆塔 坐标(2000坐标系) | 线路长(m) | 跨河位置 | 跨河处河道管理范围宽度(m) | 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面积(㎡) | 跨河缆线最低高程(m) | 跨河点5%水位(m) | 缆线安全超高(m) | ||
| 起止点 | X | Y | ||||||||||
| 1 | N11-N12 | 丹头沟 | 起点 | ****947.4174 | 539753.3884 | 522 | **镇与**镇交界附近,****水库坝址约1.75km。 | 15.2 | 0.21 | 150.08 | 135.12 | 14.96 |
| 终点 | ****727.9134 | 539279.2911 | ||||||||||
| 2 | N14-N15 | 大塘河 | 起点 | ****482.3050 | 538748.8119 | 296 | **镇合美村板脉屯以东约1.22km | 31.45 | 0.61 | 147.84 | 132.23 | 15.61 |
| 终点 | ****527.3169 | 538456.1475 | ||||||||||
| 3 | N27-N28 | 下渌河 | 起点 | ****198.3201 | 534108.9119 | 612 | **镇下渌村北侧 | 28.7 | 0.421 | 159.85 | 143.75 | 16.1 |
| 终点 | ****275.2651 | 533501.4990 | ||||||||||
| 4 | N28-N29 | 起点 | ****275.2651 | 533501.4990 | 554 | **镇下渌村北侧 | 21.4 | 1.76 | 139.44 | 123.29 | 16.15 | |
| 终点 | ****344.9281 | 532951.5630 | ||||||||||
| 5 | N29-N30 | 下渌河 | 起点 | ****344.9281 | 532951.5630 | 504 | **镇下渌村北侧 | 19.5 | 0.86 | 127.89 | 120.94 | 6.95 |
| 终点 | ****408.2622 | 532451.6399 | ||||||||||
| 6 | N30-N31 | 起点 | ****408.2622 | 532451.6399 | 264 | **镇下渌村北侧 | 21.8 | 0.48 | 134.4 | 117.73 | 16.67 | |
| 终点 | ****441.3971 | 532190.1210 | ||||||||||
| 7 | N31-N32 | 起点 | ****441.3971 | 532190.1210 | 280 | **镇下渌村北侧 | 21.7 | 1.37 | 127.9 | 116.78 | 11.12 | |
| 终点 | ****476.5042 | 531912.9427 | ||||||||||
| 8 | N32-N33 | 起点 | ****476.5042 | 531912.9427 | 290 | **镇下渌村北侧 | 25.7 | 0.40 | 129.06 | 114.12 | 14.94 | |
| 终点 | ****635.5367 | 531669.9488 | ||||||||||
| 9 | N34-N35 | **河 | 起点 | ****893.1677 | 531276.3012 | 450 | **镇镇区南侧约320m | 45.8 | 0.58 | 120.46 | 110.20 | 10.26 |
| 终点 | ****183.8800 | 530832.1100 | ||||||||||
| 10 | N43-N44 | 起点 | ****433.9071 | 529299.6968 | 235 | ****社区北平屯西北约410m | 35.5 | 0.55 | 120.01 | 106.06 | 13.95 | |
| 终点 | ****667.3564 | 529268.8973 | ||||||||||
| 11 | N47-N48 | 大塘河 | 起点 | ****569.3750 | 528959.2810 | 244 | ****稳村伏周屯东北约355m | 46.4 | 0.72 | 120.77 | 105.49 | 15.28 |
| 终点 | ****737.1931 | 528781.5923 | ||||||||||
(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平面系统采用CGCS2000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108°。)
六、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1.涉河缆线位于**、镇区规划范围外,对城市、乡镇总体规划影响较小;跨河缆线的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高于所在各河道5年一遇的防洪标准,项目运行期内,项目建设不会影响以后防洪工程规划的实施;跨**河河段规划一级水功能区为:**河**开发利用区(25.3km),规划二级水功能区为:**河****业用水区(25.3km)。跨大塘河河段规划一级水功能区为:大塘河**开发利用区(21.5km),规划二级水功能区为:大塘河****业用水区(21.5km)。丹头沟、下渌河不在水功能区划范围内,工程与水功能区划不矛盾,对水功能区划影响较小。建设项目不涉及规划航道、各河流均没有规划可采区。
2.项目采用的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满足《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要求。缆线与20年一遇设计水位安全超高6.95—16.67m之间,所涉河道没有通航要求,输电线工程非污染型项目,且杆塔不在现有水利工程的管理及保护范围内,亦不在水源、生态保护区内,项目的建设符合现有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有关技术要求。N35杆塔在河道发生20年一遇洪水时,基础冲刷深度仅为0.013m,杆塔埋深3.0m,基础埋设深度位于冲刷线以下2.87m,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项目除N35杆塔阻水外,其余杆塔及缆线的建设不阻水,对河道平面形态、主流线等基本没有影响。项目建成后,河道形态与现状一致,基本保持稳定,河势亦将保持稳定。
4.在5%、20%不同频率设计水位条件下,项目除N35杆塔阻水外,其余的缆线及杆塔均位于河道设计洪水位以上,不会对河道产生阻水及壅水。**河发生5%、20%年一遇洪水时,N35杆塔最大阻水比分别为1.04%和0.76%,均小于2%,最大壅水高度分别为0.003m、0.002m,壅水影响范围8.7m、5.9m,杆塔产生的阻水及壅水均很小,对**河河道行洪影响很小。
5.N35杆塔所在**河河段已建有挡墙护岸,其余工程河段现状两岸无堤防及护岸工程。N35杆塔距离护岸背水侧最近距离为20m,塔基础施工采用的是原状土掏挖基础,基础施工方法基本不产生震动影响,对基础的侧向变形也影响较小,杆塔建设过程及建成后对护岸挡墙的稳定性影响较小。
6.项目缆线与现状路净空均在5m以上,项目的建设对现状道路通行没影响,不会对防汛交通产生影响,建设项目对防汛抢险影响较小。
7.项目建设后不会对各流域上下游已建及规划拦河坝、护岸、水库等工程的灌溉、防洪、泄洪功能造成影响,对水利工程管理造成的影响甚微。
8.除N35杆塔外,跨河缆线两侧杆塔建基面均高于河道20年一遇洪水位,项目施工期不会对河道行洪产生影响,不会对河道上下游两岸现有工程及设施产生影响。
9.项目建设输电线与现状道路、桥梁净空均在5m以上,项目建设不影响其他拦水坝、桥梁等其他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与水利规划实施是相协调的,满足防洪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对河势稳定、河道行洪影响很小。项目用地红线内未占用灌溉渠道、人饮等工程,因此项目建设不会对灌溉、人饮等工程造成影响。项目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很小,对所涉河道的洪水影响很小,项目建设可行。
七、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一)工程开工之前,你单位应当将施工****机关。涉河工程施工期间,施工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立公示牌,载明工程名称、施工及监理单位、开工及计划竣工时间、举报电话等内容,并承担占用岸线范围河段防汛任务,与防汛部门密切配合,服从河道管理和防汛部门的调度和指挥,确保河段行洪畅通。
(二)涉河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管理,遵照施工方案,采取必要的防护和保障措施,确保河道岸坡及水利工程设施不受破坏,加强水环境保护,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弃渣,施工废浆、渣、油等禁止排向河道,及时覆土、平整、复绿临时占用场所,避免河道淤堵,确保河道水质安全。
(三)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若出现未预见因素对河道行洪或者周围防洪设施产生影响,造成水利工程损坏、水生态环境破坏、洪涝损失、安全事故,以及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有影响的,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负责协调整改并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四)N35号塔杆****管理部门的监督,工程建设及后续运行中,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服从河道管理及防汛部门的统一调度。
(五)工程竣工后,你单位需列明涉河点河道恢复情况,并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
(六)输电线****管理部门需做好协调工作,确保输电线路运维及河道管理工作都能够顺利开展。建议输电线路运管单位在各涉河点设立醒目标识,严禁在线路危险区域内从事垂钓等活动,确保民众人身安全。
八、说明事项
(一)本决定书****水利局行政许可,同意建设项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的法定凭证,签署盖章后生效。
(****水利局行政许可权限内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凡未取得本决定书或不按本决定书核定的内容进行建设,均属违法建设,将依法予以查处。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本决定书所核定的内容和要求执行,如有变更应及时****水利局,在****水利局同意后方可施工。有重大变更时应重新办理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四)凡****水利局许可,本决定书中核定的内容均不得随意变更。本决定书的附件和附图,与本决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建设项目在施工期间,****水利局****政府对本决定书核定的内容进行检查,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配合检查,并将本决定书及相关材料提交查验。
(六)本决定书自核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逾期未使用,本决定书自行失效。如需延续,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水利局提出申请。
(七)本决定书的解释****水利局。
九、附图
(一)N11-N12跨越丹头沟平面图
(二)N11-N12跨越丹头沟断面图
(三)N14-N15跨越大塘河平面图
(四)N14-N15跨越大塘河断面图
(五)N27-N28跨越下渌河平面图
(六)N27-N28跨越下渌河断面图
(七)N28-N29-N30跨越下渌河平面图
(八)N28-N29-N30跨越下渌河断面图
(九)N30-N31-N32-N33跨越下渌河平面图
(十)N30-N31-N32-N33跨越下渌河断面图
(十一)N34-N35跨越**河平面图
(十二)N34-N35跨越**河断面图
(十三)N43-N44跨越**河平面图
(十四)N43-N44跨越**河断面图
(十五)N47-N48跨越大塘河平面图
(十六)N47-N48跨越大塘河断面图
****水利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