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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卫健局对《********中心建设项目的报告》(杭中医〔2025〕69号)的批示意见,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医院****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镇**路641号。
四、建设单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医养结合大楼一幢,总建筑面积约5100平方米,新增床位100张,设置医疗、康养等区域,购置相关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给排水、绿化美化、停车场等附属工程。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85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27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完善初步设计等报建手续。
****改革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