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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出让 | ||
| **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出让公告遂自然资网出告字(2026)第1号 | ||
| 交易公告 | ||
| 招拍挂出让 | ||
| ****交易中心 |
| 公告标题 | **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出让公告遂自然资网出告字(2026)第1号 | 出让方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出让公告遂自然资网出告字(2026)第1号 |
| 公告源URL | https://ggzy.****.cn:8122/ztb/zb/wjInfo/view.do?wjInfoId=2c95348d9b87037b019b8cfebc9c0422 | 项目状态 | 录入已上报 |
| 创建时间 | ****0106 | 发布时间 | 202********000 |
| 结束日期 | 202********000 | 招拍挂类型 | 挂牌出让 |
| 公告开始时间 | ****0106 | 公告结束时间 | ****0125 |
| 招拍挂结束时间 | 202********000 | 联系单位 | ****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袁扬召 | 联系电话 | 133****7879 |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体育北路2****中心5~8层 | 邮政编码 | 524000 |
| 申请方式 | 可联合申请 | 申请人其他条件 | 1.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履约保证金。 2.交款方式: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建(构)筑物交款方式: 本宗项目用地带建(构)筑物挂牌出让,已对**江洪乐民100MW风电项目22座风机结构安全性及抗震性进行风险检测鉴定,对收回22座地下风电基座部分建(****公司进行价格评估,评估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肆仟肆佰元整(小写:185.44万元)。 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宗地竞得人需一次性付清22座地下风电基座建(构)筑物价款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肆仟肆佰元整(小写:185.44万元)。地上建(****银行转账方式,****政府指定帐户。 账户名称:****管理中心 账 号:800********634639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 4.交地时间和方式:****管理中心在受让人付清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后30日内按现状交付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并与受让人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及《建(构)筑物移交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管理中心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的,动工时间按受让人接到通知之日起计算。 5.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叁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6.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认定标准以自然**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7.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县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县项目投资监管协议书》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 8.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执行。 |
| 地块简介 | 1.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履约保证金。 2.交款方式: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建(构)筑物交款方式: 本宗项目用地带建(构)筑物挂牌出让,已对**江洪乐民100MW风电项目22座风机结构安全性及抗震性进行风险检测鉴定,对收回22座地下风电基座部分建(****公司进行价格评估,评估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肆仟肆佰元整(小写:185.44万元)。 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宗地竞得人需一次性付清22座地下风电基座建(构)筑物价款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肆仟肆佰元整(小写:185.44万元)。地上建(****银行转账方式,****政府指定帐户。 账户名称:****管理中心 账 号:800********634639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 4.交地时间和方式:****管理中心在受让人付清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后30日内按现状交付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并与受让人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及《建(构)筑物移交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管理中心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的,动工时间按受让人接到通知之日起计算。 5.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叁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6.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认定标准以自然**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7.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县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县项目投资监管协议书》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 8.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执行。 | 是否网上交易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