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经济开发区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科学技术局以**发改投资【2025】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市政热力管道建设,包含德盛街、**街、昌运路、太行路、聚秀路、祖逖路、规划1路、规划2路、涞阳路。建设热力管道12534米,管径DN200-DN600,采用聚氨酯直埋保温管;建设地点:****开发区南区;计划工期:597日历天(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 577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承包人应按照本项目的全部内容、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全部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及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审批、图纸审查等其他服务内容)、施工(包括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其他工作、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若有)、竣工备案及后期相关手续等全过程工作,以及其它为实现本工程建设目标所应实施的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GB2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GB2级以上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完成过 一个工程内容包含热力或供热类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承担设计、施工的单位均需提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由一人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竣工日期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标书代写
3.1.3其他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 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6 年 01月 01 日起至投 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标准执行。执行对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份额预留。若投标人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需预留该项目合同总额的4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函);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需预留该项目合同总额40% 的6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函)。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06 09:00至2026-01-12 17:3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1-28 08:4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政府采购网、**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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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电文形式向****提出;联系人:苏明明;联系电话:0312-****600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0312-****109
电子邮箱:****@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市**县东大街73****中心15层 |
地址: |
**市清凉寺街道**村北环城路东 |
| 邮编: |
074100 |
邮编: |
072750 |
| 联系人: |
李** |
联系人: |
苏明明 |
| 电话: |
156****9580 |
电话: |
0312-****600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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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312-****600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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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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