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市**镇**河“还河于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以网站公布的日期开始计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241
通讯地址:****环保窗口
邮 编:133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1 | **市**镇**河“还河于河”项目 | **市**镇**河 | ****水利局 | 延边朝鲜****研究院****公司 | 项目位于**市**镇**河。总投资1396.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工程起点位于**镇**屯,河道桩号 0+000,终点位于**河**市境内末端龙家 4 组沟, 河道桩号 28+216。河道清淤疏浚总长度 25256m,清淤总面积 923209 ㎡,清淤开 挖总工程量 636751m3。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 施工期清淤及临时堆放场采取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及除臭等措施;各工地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 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以及车辆清洗作业等防止扬尘污染周围环境。 2.废水 生活污水进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施工废水经絮凝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及堆场降尘; 池内沉渣人****政府****垃圾场。 3.噪声 选用高质量、低噪音设备,设备布局要合理。通过采取隔音、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使排放的环境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围堰拆除废料、沉淀****政府****垃圾场;清淤料在临时堆放场****政府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