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6日我局拟对****掺混肥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7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1984
通信地址:**市**区**西路10号
邮 编:13202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掺混肥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省**市**区漓江街233号 | **** | ******公司 | 本项目在现有厂房后处理车间内**2条掺混肥料生产线和1条稳定性包衣尿素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建成后年产掺混肥料共4.8万吨、稳定性包衣尿素2.4万吨。新设200m2原料储存区、300m2产品储存区、30m2危废贮存库、2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以及废气处理设施。其他工程依托现有。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年工作300天,日工作16小时。本项目依托现有1台2t/h燃气锅炉供暖。 |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 本项目配料仓、成品料仓、各提升机全封闭,投料地槽上方、多斗配料仓上方、滚筛机上方、振动筛上方、搅拌混合机出口处、包装机出料口处分别设置集气罩,投料粉尘、物料转运粉尘、尿素中游离氨释放的氨气、臭气浓度、混合搅拌废气、物料加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通过管道系统和15000m3/h引风机集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 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氨气、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满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标准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氨气、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 厂界标准值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放。 3.噪声: 运营期间选取低噪声设备,通过距离衰减、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西侧、南侧、北侧)、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东侧)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染色剂、肥料增效剂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检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分类密封,液体废物采用密闭桶装且容器底部设置防渗漏托盘,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地面收集尘、筛分杂质回用于企业硫酸钾制粒生产线;废布袋、废原料包装物外售**回收单位;检验不合格品回用于掺混工序。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及运营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及时修订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加强职工的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 6.落实各项监测计划。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