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平度城西110千伏变电站整体改造工程

审批
山东-青岛-平度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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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110****电站整体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变电站:**市**市李园街道西关鸿运新区以西约455米,**路以北约520米 输电线路:**市**市李园街道及同和街道境内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海****公司
公示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至 2026年01月12日
项目概况: 本工程由**110kV变电站及110kV输电线路组成。**110kV变电站为在原有站址内进行改造,1976年已安装的2台50MVA有载调压变压器本期均利旧、并**装1台63MVA有载调压变压器,电压等级为110/35/10kV,总体布置方式为主变户外布置、配电装置户内布置。本工程**110kV线路路径长度0.37km,其中**双回架空单侧挂线0.08km,**单回电缆0.29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要求,确保线路尽量避让、远离居住区、学校、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点。(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化粪池须严格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好《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和运行对区域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标准:≤70(昼)/55(夜)分贝。****电站内设施,并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电站厂界及线路沿线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信息。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公司处理。(五)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规定做好施工期扬尘防控、降噪隔声工作,不得扰民施工,防止破坏生态和景观。(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订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七)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按规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 053****97327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市**路79-2****中心)A区2楼
邮政编码: 2667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