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舟山鑫泰西白莲绿色海工制造与运维基地35kV变电站新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审批
浙江-舟山-普陀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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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639203Y/2025-155549 公开日期 2025-09-12
发布机构 ****改革局 文号 普发改审〔2025〕28号
组配分类 重点领域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舟****改革局关于**鑫泰西白莲绿****基地35kV变电站**工程核准的批复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请求**鑫泰西白莲绿****基地35kV变电站**工程核准的请示》(鑫泰字〔2025〕14号)文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海工装备产业发展新形势,满足大型船舶修理改装需求,促进**船舶修造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方向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鑫泰西白莲绿****基地35kV变电站**工程(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虾峙镇西白莲岛。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35kV变电站一座及相应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279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35kV配电装置楼1139平方米,辅助用房140平方米,同时建设戊类堆场18566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4695万元,所需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五、项目工期和招标: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8个月。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工程施工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自行招标。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此页无正文)

舟****改革局

2025年8月11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8号普发改审〔2025〕舟****改革局关于**鑫泰西白莲绿****基地35kV变电站**工程核准的批复.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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