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局于2025年11****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林业站一级站标准化建设项目地块
(2)用地面积:2289.5m2
(3)土地使用权人:****
(4)收储单位:******局
(5)调查性质: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评估
(6)原土地类型:农林用地
(7)原土地使用权人:集体所有
(8)规划土地类型: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9)地块地址:**省**市**县郑墩镇郑墩村
二、调查目的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对本地块开展调查,主要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掌握地块所在位置及附近地块概况,了解地块历史用途,识别地块及周围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源,明确地块是否存在污染,确定是否需进入第二阶段调查。
三、调查结果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以及本次现场 XRF 光谱仪及 PID 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数据分析结果,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1****林业站一级站标准化建设项目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历史上不存在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无监测数据表明土壤及地下水存在污染;历史上不存在污水灌溉、污泥堆肥等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地块紧邻周边无污染源;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根据快检结果可知,该地块现状土壤无污染。
(2)通过快筛检测结果分析,并对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各点位及对照点检测结果中的镉、铜、镍、砷、铅、汞、钴和钒8种金属元素背景值符合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铬、锰和锌符合**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各检测点位的PID筛测结果均为0,筛测结果远小于PID警报阈值(50ppm),因此土壤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综上分析,本地块土壤环境目前未呈现受污染表征,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联系方式:黄鑫,180****7396
编制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杨工,180****8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