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1月4日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1. 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s://eia.****.cn/#/eia
2. 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照片(坐标定位),环评原件合同。
3. 另纸质报批本报告表,送2本及全本电子档word(含附件、附图相关资料),报****生态环境局系统报批。
| 项目名称 | 樊川新材料数字产业园 | |||
| 建设地点 | 泰****工业园区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基本 概况 | ****成立于2020年6月18日,位于泰****工业园区。企业为了市场需要,****园区拟投资11000万元,购置电阻炉、收线涂锡压延一体机、包装机等设备,建设樊川新材料数字产业园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500吨锡条、500吨锡球(锡半球)、500吨锡锭、200吨锡板、500吨锡丝、500吨光伏焊带的生产能力。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熔化、浇注废气分别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1排放;涂锡、助焊剂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2排放。 项目熔化浇注废气、涂锡助焊剂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处理厂处理。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北侧敏感点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体废物: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集尘灰、废布袋、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其中废包装材料、集尘灰、废布袋经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拉丝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 | |||
| 受理日期 | 2026年1月4日 |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8日 反馈邮箱:****@163.com | |||
| 项目名称 | 高端特种合金新材料研发及智数化精密制造技术改造(一期)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戴南镇人民路888号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基本 概况 | 公司拟投资1.1亿元,在总部厂区西侧新增一块用地建设新厂区,拟购置高温合金拉丝生产线、高速数控无心磨床行车、叉车、电力设施等设备125台(套),拆除原有泰富厂区不锈钢拉丝生产线,淘汰原有不锈钢拉丝生产线、特种不锈钢光亮棒生产线所用的老旧高能耗设备,并对原泰富厂区拉丝生产线、特种不锈钢光亮棒生产线的水、电、消防、装饰等公用工程进行适应性改造,项目建成后,不新增产能。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托****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洗涤用水标准后循环使用;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厂。 大气环境:抛光粉尘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声环境:本项目投产后,在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措施的条件下,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 受理日期 | 2026年1月4日 |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8日 反馈邮箱:****@163.com | |||
| 项目名称 | 不锈钢焊丝生产线改造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戴南镇千户工业集中区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基本 概况 | ****材料厂位于**市戴南镇千户工业集中区,经营范围为:不锈钢丝制造、加工、销售,不锈钢制品销售。现为适应市场发展要求,****材料厂拟投资1000万元,新购置粗拉机、精拉机、氢退炉、拉光机等以及环保设施等设备,改造不锈钢焊丝加工生产线(不含酸洗工序)。项目厂房占地面积约5622平方米,计划投产后可达年产不锈钢焊丝4000吨。不锈钢焊丝生产线改造项目现已****人民政府出具的项目备案证。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粗拉、精拉工序产生的拉丝粉尘,切割工序产生的切割粉尘以及出光工序使用水性石墨乳过程释放的少量氨气。切割粉尘经有效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拉丝粉尘及出光工序产生的微量氨气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经过有效收集和处理后,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氨气、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田灌溉。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 受理日期 | 2026年1月4日 |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8日 反馈邮箱:****@163.com | |||
| 项目名称 | 不锈钢丝生产 | |||
| 建设地点 | **市**市戴南镇中迎工业集中区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基本 概况 | ****制品厂成立于2006年03月29日,注册地位于**市戴南镇中迎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施月萍。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金属丝、不锈钢制品制造、加工、销售。****制品厂自成立后只进行简单包装和销售,未进行生产活动。2024年4月,****制品厂拟投资800万元,新租赁6670平方米闲置厂房,购置高速拉丝机、直进式拉丝机、水箱拉丝机、氢退炉、出光机等国产设备,建设不锈钢丝生产项目。计划投产后预计产能为年产不锈钢丝5000吨。 项目现已****人民政府出具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戴政经备发〔2024〕93号。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厂界四周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无组织氨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相应标准。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农田灌溉,不外排。拉丝废液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厂界50m范围内无敏感点。 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钢丝、废包装袋、废拉丝液桶、拉丝沉淀物、废催化剂、生活垃圾等。其中废钢丝、废包装袋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废拉丝液桶、拉丝沉淀物、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 受理日期 | 2026年1月4日 |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8日 反馈邮箱:****@163.com | |||
| 项目名称 | 不锈钢铸件生产 | |||
| 建设地点 | **市戴南镇罗顾工业区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基本 概况 | **市****公司拟淘汰原有部分生产设备和除尘设施,新购置 750公斤中频炉2台、消失模生产线1套、切割机、打磨机以及环保设施等设备,改造不锈钢铸件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不锈钢制品1000吨。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熔化废气通过滤筒除尘装置(TA001)处置,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填砂、落砂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浇注点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浇注点逸散的废气,真空泵抽取砂箱内废气,切割、打磨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合并通过“耐高温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2)处置,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同时企业通过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TA003)处置后无组织排放。项目运营期DA00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DA00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苯乙烯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5相应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苯乙烯浓度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苯系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表A.1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废水参照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标准。远期污水管网铺设到位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戴南循****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接管至戴南循****处理厂处理。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北侧、西侧、东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南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废砂、废浇冒口、金属废屑、焊渣、不合格品、废耐火材料、耐高温除尘布袋、除尘灰、废活性炭、废滤筒以及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炉渣、废砂、焊渣、废耐火材料、金属废屑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耐高温除尘布袋、除尘灰、废活性炭、废滤筒由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浇冒口、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炉重铸。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 受理日期 | 2026年1月4日 |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8日 反馈邮箱:****@163.com | |||
| 项目名称 | 兴达集团五厂(**)厂房屋面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戴南镇**兴****公司内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基本 概况 | **兴****公司拟租用**兴****公司五厂**厂房屋面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12MW,电池组件选用665Wp单晶硅组件,组件共计21396块,逆变器选用250kW组串式逆变器,逆变器共计48台。采用35kV并网方式,光伏发电经逆变后,通过4台3150kVA户内干式箱式变压器将电压升至35kV,以4回35kV电缆集电线路接入35kV开关柜,在开关站35kV母线汇流后一点接入附近35kV配电室。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可新增1470万kWh。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 声环境:本项目运行后,在采取有效减振措施的条件下,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 受理日期 | 2026年1月4日 |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8日 反馈邮箱:****@163.com | |||
| 项目名称 | 机械铸件技改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工业园三区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基本 概况 | **市****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13日,****工业园三区。主要从事金属铸件、液压机械制造、加工、销售,金属合金材料、紧固件销售,液压机械维修服务。企业淘汰原有生产工艺,切割机、熔化炉、空压机、行车、变压器等设备,新增消失模铸造、覆膜砂铸造、硅溶胶铸造、离心铸造工艺。**市****公司已取得**市数据局出具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兴数备〔2025〕4135号),现计划利用现有厂房,购置950kg中频炉1台、700kg中频炉1台、500kg中频炉1台、脱蜡釜、焙烧炉、射芯机、搅拌机、蜡桶、模具、烘房、浮砂机、离心机、抛丸机等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将实现年产1100吨机械铸件的生产规模。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制蜡废气、修模废气、脱蜡废气经“初效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口排放;射芯废气、烘干废气、硅溶胶熔模浇注、离心浇注、消失模浇注、覆膜砂浇注经“初效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口排放;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器”,熔炼、焙烧废气采用“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口排放;埋箱粉尘、落砂粉尘、砂处理、切割、打磨、振壳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抛丸粉尘经“自带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口排放。 熔化、浇注、焙烧与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由同一根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较严格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标准限值;其他工序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项目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不新增生活污水。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分为蜡料杂质、蜡边角料、废模具、炉渣、废型壳、废浇冒口、废金属屑、废钢丸、焊渣、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废布袋、废滤筒、废蜡、熔化除尘灰、熔化废布袋、废活性炭、脱模剂废包装瓶、生活垃圾。其中蜡料杂质、废模具、炉渣、废型壳、废钢丸、焊渣、废金属屑、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废布袋、废滤筒、废蜡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蜡边角料、废浇冒口、不合格品也为一般固废可回用于生产;熔化除尘灰、熔化废布袋、废活性炭、脱模剂废包装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 | |||
| 受理日期 | 2026年1月4日 |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8日 反馈邮箱:****@163.com |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