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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该项目按照其环评以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建成。现按照要求对“**县****配送中心有限公司年产洁净型煤5万吨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作出以下公示:
一、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时间
(1)竣工时间:2025年12月5日
(2)调试时间:2025年12月5日~2026年1月2日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经理 联系电话:166****2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