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区域性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处理中心项目广宁县收集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审批
广东-肇庆-广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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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域性****处理中心****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日期:2026年01月06日 10:10:43

根据**市区域性****处理中心****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广**南街街道南东一路18号邮编:526300

联系电话:0758-****965

传 真:0758-****8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市区域性****处理中心****中心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市******填埋场

环评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养殖场、养殖户、屠宰场等有关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检验检疫动物过程中产生的应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动物产品,主要为病死生猪、死禽等,兼顾收集屠宰环节产生的废弃物、有关职能部门没收的病害或变质的畜牧肉类等产品,收集后的病死畜禽转运至**市区域性****处理中心项目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设计收集流转量为576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收集、装卸、储存及废水暂存池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定期在冷库喷洒除臭剂、对废水暂存池进行加盖处理并加强周边绿化等措施减少废气产生;运输车辆废气与消毒剂蒸发废气产生量较小,废气均在环境空气中经自然扩散稀释,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消毒废水)暂存于废水暂存池,不直接排放,对废水暂存池汇集的废水实施强制性预消毒处理,****公司安排槽罐车运至广******公司****处理厂二期工程)处理,****公司安排槽罐车运回**市区域性****处理中心****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市区域性****处理中心项目。(三)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四)固废控制措施:(1)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2)项目不产生危险废物。

综上所述,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技术上可行。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二零二六年一月六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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