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 |
| 发布机构: | ****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政协第十一届第四次会议第114041号提案的答复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5-08-18 | 发布日期: | 2025-08-18 |
****政协第十一届第四次会议第114041号提案的答复
王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居民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区充电桩的基本情况
1.全市公共场所:现建设有25个充电桩,充电罩棚1占地面积496平方米(建筑面积 248 平方米),充电罩棚2占地面积40m(建筑面积20平方米)。安装一体式双枪充电机 25台,其中23个120千瓦的,2个180千瓦。
2.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情况:全市255个小区,安装充电桩70个小区,共安装217套(1845个充电位),覆盖率是28%)。
二、加强小区充电桩管理的措施
根据《**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改、能源、工信、住建四部门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规定,依据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职能,提出如下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措施。
(一)规划与建设方面
1.鼓励物业****公司****规划局部门规划建设充电桩设施。
2.物业服务企业做好配合工作。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
(二)安全管理方面
1.督促物业服务单位按照消防规范要求,为充电桩停放场所配备灭火设施,如灭火器、灭火毯等。有条件的可建设实体防火墙、防火门等设施,实现物理隔离。
2.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充电桩及周边环境进行日常巡查,重点检查电气线路、充电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责任方进行维修或整改。相关部门可开展联合检查,加强对小区充电桩的安全监管。
(三)日常运营方面
1.明确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等各方的责任。申请人作为充电设施的安全责任人,承担日常安全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等主体责任;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充电设施周边环境的日常巡查,协助处理安全隐患和纠纷等。
2.规范使用秩序,制定充电桩使用管理规定,明确充电时间、收费标准、停车秩序等要求,引导业主规范使用充电桩。对违规占用充电车位、私拉电线充电等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同时,加强对外来人员使用充电桩的管理,防止外来车辆随意占用小区充电**。
3.将充电桩管理纳入小区日常管理工作,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管理水**责任意识,确保充电桩管理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
(四)宣传教育方面
1.通过小区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业主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充电桩安全使用知识和火灾防范常识,提高业主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配合消防部门开展防火安全培训,邀请专业人员讲解充电桩充电安全须知以及灭火设备使用方法,组织开展防火消防演练,提升工作人员和业主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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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8日
签发人:王 柏
承办人:刘德洲
电 话:133****3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