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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为严格规范交通运输领域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提升综合监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依据《****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以及《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6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精准监管”为准则,通过科学制定检查计划、优化检查方式、严格执行“扫码入企”制度,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对交通运输企业的规范、高效、有温度的监管,确保行业安全、稳定、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检查,所有检查事项均以公布的清单为依据。二是非必要不干扰原则,坚持“非必要不入企、能线上不线下”,最大限度运用非现场检查方式,降低现场检查比例。三是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四是建立并推行“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对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合理降低检查频次,对信用差、风险高的企业适当提高检查频次,提升监管精准性。五是年度检查计划及检查结果依法公开,检查过程全面应用“检查码”,规范执法行为。
二、检查对象
执法检查涵盖道路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城市公交企业、驾培机构、汽车维修企业、汽车客运站及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等。同时,将全盟重点公路和**市区域内农村牧区公路**、改建、养护工程参建单位(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纳入检查范围。
三、2026年度重点检查计划安排
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线上智慧巡查等多种方式,科学统筹安排年度检查任务。各项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道路运输领域
1.对道路运输客运经营者的行政检查。计划每年开展2次,采用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内容包括客运经营者的经营资质、人员资质、车辆管理、动态监控、经营行为及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监管。
2.****客运站经营者的行政检查。计划每年开展2次,采用现场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客运站经营者的经营资质、经营行为及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情况。
3.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场站及货源站场经营者的行政检查。计划每年开展2次,采用驻点巡查、非现场治超和“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实施。检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站场经营者,检查内容包括经营资质、人员车辆管理、运营服务、安全生产等;同时对货物运输源头单位的装载、配载情况进行重点监管。
4.对道路危险货物(含放射性)运输经营者的行政检查。计划每年开展2次,采取专项检查、联合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检查以及严格执行“扫码入企”的现场检查形式,对其经营资质、人员与车辆管理、运输过程管控、动态监控及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管。
5.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行政检查。计划每年开展2次,采用“双随机”抽查及培训记录数据核查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驾培机构的经营资质、经营管理、教学培训质量、安全生产及设施设备状况。
6.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行政检查。计划每年开展2次,采取“双随机”抽****管理部门检查的方式开展。主要监管维修经营者的资质条件、制度规程建立、安全生产以及维修记录电子化管理等情况。
7.对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的行政检查。计划每年开展1次,****大队负责,通过现场检查与检测报告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其检测资质、检测过程规范性及检测数据真实性进行监督。
(二)城市公共交通领域
8.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行政检查。计划每年开展1次,综合运用路面稽查、联合**交警检查及投诉举报核查等方式,对公共汽电车等企业的经营资质、人员资质、运营服务规范及安全生产进行监管。
(三)公路工程建设与养护领域
9.对公路养护企业的行政检查。计划每年开展1次,****大队****大队配合,以专项检查和现场巡查方式,对养护作业的规范性、安全生产措施及作业区布设进行监管。
10.对涉路施工企业的行政检查。计划每年开展1次,通过专项检查和许可事项事后核查,对涉路施工企业执行许可(如设置非公路标志、穿越公路设施等)的合规性及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进行监督。
11.对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行政检查。计划每年开展2次,以专项检查形式,对建设、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的市场行为合规性及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核查。
12.交通工程质量质量监督检查。计划每年开展2次,通过现场抽样检测和内业资料检查,对工程实体质量、从业单位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13.交通工程安全监管检查。计划每年开展2次,由以专项检查和现场巡查方式,重点检查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情况。
四、检查实施与工作要求
(一)严格计划执行。本计划是2026年度日常涉企行政检查的基本依据。除根据上级部署、突发事件、投诉举报线索等依法依规开展的专项检查外,严格计划执行,杜绝随意检查。
(二)全面推行“扫码入企”。现场检查中,检查人员必须登录**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生成“检查码”,并向被检查企业出示。企业可通过扫描“检查码”核实检查人员身份和检查事项的合法性,未扫码或扫码无效的,企业有权拒绝检查。
(三)规范检查行为。检查过程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纪律要求,包括严禁逐利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任性处罚等。实行“一表通查”,一次性告知检查内容、依据和结果,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四)强化智慧监管应用。充****运输厅行政执法监管系统、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治超非现场执法平台等数字化手段,开展线上巡查、数据监测、风险预警等非现场检查,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和监管效率,逐步扩大非现场检查比例。
附件:2026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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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