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煤山镇综合污水处理工程**1.5万吨/天污水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含验收检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长**煤山镇综合污水处理工程**1.5万吨/天污水处理工程
建设地点:**省**市长**煤山镇**村
建设单位:****(该企业已于2020-01-06注销)、******公司(运维单位,2017年8月1日至****处理厂进行全面的运维管理)
建设内容:****处理厂位于**省**市长**煤山镇**村,用地面积约45亩,紧邻S10省道,****水库上游。
2007年5月,********大学****研究室编制完成《长**煤山镇综合污水处理工程**1.5万吨/天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同年6****环境保护局****环境局**分局)审批,审批文号为:长环管〔2007〕362号。
****处理厂****设计院设计,总设计规模为1.5万吨/日,分两期实施,土建工程按1.5万吨/日一次建成,设备按0.75万吨/日规模安装,规划配套铺设管道14.5公里,管径DN300~1200,沿途设置2****泵站;****处理厂一期(0.75万吨/日)于2007年施工完成。
2012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设计研究院设计,增加气浮、纤维滤池,并将已建二期氧化沟、二期二沉池作为混凝沉淀池使用,尾水排放标准由一级B提升至一级A。
2018年,****处理厂完成厂内改造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更新陈旧设备、增加次氯酸钠投加系统改善消毒工艺、增加粉末活性炭投加装置作为应急措施、增加进水监测设备以监测进水水质情况、增加厂区内自控系统以方便操作管理。
2019年,****处理厂完成续建及提标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完成二期0.75万吨/日规模设备安装,增加2座曝气生物脱氮池、1座**度沉淀池、1座污泥浓缩池、1座污泥储池和1座纤维滤料滤池,提标后COD、TN、TP及氨氮执行**省《****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的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2007年至2010年,****处理厂由****(该企业已于2020-01-06注销)运维管理;2011年至2017,****处理厂由****公司(该企业已于2019-01-17注销)运维管理;2017年6月22日由********处理厂30年特许经营权项目,并于2017年7月14日成立******公司,同年8月1日起,******公司****处理厂进行全面的运维管理。
由于前期资金不足等原因,****处理厂尾水入河排污口(2007年12月-2025年11月)****公司内部(审批位置**港西王断面(Ⅱ类及Ⅲ类交界断面)下游1公里),根据《**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该入河排污口所在地属于苕溪42水功能区(目标水质为Ⅱ类),故该入河排污口设置不规范。因此,“长**煤山镇综合污水处理工程**1.5万吨/天污水处理工程”此前未进行环保验收工作。
2024年起,为****处理厂相关环保手续,****政府牵头****处理厂尾水入河排污口的规范化设置工作,**入河排污口位于小浦镇合溪新港、姚家桥港、**港交汇处长湖申上游200m****中心坐标:119°51′38.93″,30°59′51.24″),并于2025年11月完成配套尾水管网及入河排污口的建设并通水。
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开工时间:2007年7月(一期)、2019年8月(二期及提标改造);竣工时间:2008年7月(一期)、2020年9月(二期及提标改造);调试时间:2008年7月至2008年8月(一期)、2020年9月至2020年10月(二期及提标改造)、2025年11月(长湖申上游200m入河排污口投入使用)。
本项目的环保主要是废气治理、废水处理、固废贮存、噪声防治等方面,本次验收实际总投资8000万元,环保设施投资为42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5.25%。本项目职工定员19人,全天三班制生产,年生产天数为365天,有职工食堂、无宿舍。
******公司(运维单位)已于2019年8月30日申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并于2024年11月28日完成重新申请。 ******公司(运维单位)已于2025年10月10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登记,备案编号:330522-2025-154-L。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验收检测报告、其他说明的事项、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2月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59****9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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