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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世界遗产,行政审批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段建设控制地带内杭政储出〔2025〕95号地块开发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 | ||
| 成文日期 | 2025-12-31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6-01-04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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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局关于报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段建设控制地带内杭政储出〔2025〕95号地块开发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2025〕33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一、所报项目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调整方案设计,楼群建筑高度向**方向逐排降低,沿河第一排建筑采取进退错落布局,避免板式建筑密集整齐排列形式。
(二)简化拟建沿河第一排建筑外立面形制,缩减门窗面积,减少玻璃材料使用,淡化建筑外观色彩。
(三)补充完善绿化方案,增加**区域绿化高度、厚度,绿化以自然布局形态为宜并采用本地植被品种。
(四)进一步完善施工组织方案,补充项目施工期间的监测措施、临时性保护措施及应急预案,避免水体污染。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