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房屋市政类小散工程
安全生产信息登记指引
(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房屋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工作,提高信息登记效率,根据《《**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供各单位、各主体参考使用。
一、适用范围。本指引用于指导**区行政区域内房屋市政类小散工程的安全生产信息登记工作,所指的房屋市政类小散工程具体如下:
(一)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二)限额以下的公共建筑、商铺、办公楼、厂房等非住宅类房屋装饰装修;
(三)限额以下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
(四)限额以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
(五)限额以下的既有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改造维护等建设活动;
(六)限额以下的农村在建房屋;
(七)产生50立方米以下零星废土的处置;
(八)其他按规定纳入小散工程予以安全生产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总体要求。小散工程实行安全生产信息登记服务制度,信息登记工作应符合《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为告知性登记,仅作为安全生产纳管的依据,不作为确认相关工程建设活动合法性的依据,不视为对违法建设施工或违法生产作业的许可。信息登记人(建设单位或业主,下同)应按照《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如土地、规划、消防、工程质量安全、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有关手续,并落实相关规定。
三、信息登记原则。建议信息登记工作遵循“方便、高效、诚信”的原则。信息登记受理单位(包括乡镇、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下同)为信息登记人提供方便、高效的信息登记服务;信息登记人诚信申报,对信息登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信息登记目的。信息登记工作主要达到以下两个基本目的:一是信息登记受理单位对信息登记材料作形式审查,建立台账,掌握小散工程的主体、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以便后续开展针对性的巡查等工作;二是通过签署安全生产承诺书,发放安全生产指引、风险告知书,播放警示教育视频等方式,提醒信息登记人应负安全生产职责及过程中存在风险,进而督促、引导建设各方依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形式审查。信息登记受理单位仅需对信息登记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无需对内容作实质审查。即仅需核对是否符合小散工程的纳管范围,以及信息登记材料是否齐全。
六、限额标准。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含)且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含)的建筑工程,1000平方米以上(含)装饰装修工程(包括房屋修缮工程)、既有房屋建筑内部改造工程,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
七、信息登记受理时限。原则上建议:信息登记人通过现场提交纸质信息登记材料的,信息登记受理单位当场对符合以上形式审查要求的予以信息登记,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信息登记人予以修改完善;开通其他登记方式的具体时间由各乡镇、街道、园区确定,宜在2个工作日内受理。
八、信息登记材料和其他必要材料。为保证信息登记效率,降低信息登记门槛,同时确保安全生产条件,建议对小散工程安全生产有关材料划分为信息登记材料和其他必要材料:一是对小散工程安全纳管的信息登记材料进行精简,制定了信息登记材料清单(详见附件,信息登记材料须在信息登记时提交);二是对于未纳入小散工程安全纳管信息登记材料清单,但属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为确保安全生产应当具备的其他必要材料,信息登记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完善有关手续或材料,以保证小散工程的合法性、安全性。巡查人员、执法人员等有关工作人员在对小散工程现场进行巡查核查、执法检查时,对有关材料进行核查。各乡镇、街道、园区可结合区域实际和要求对信息登记材料另作调整。
九、信息登记流程。信息登记基本流程如下:信息登记人对照相应类型的信息登记材料清单,向信息登记受理单位提交信息登记材料;信息登记受理单位按照信息登记要求对信息登记材料作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对信息登记人发放信息登记受理回执,以及安全生产指引、提醒、宣传等有关材料。
十、信息化便民服务平台。各乡镇、街道、园区应根据本区域统一制定的信息登记指引,结合各乡镇、街道、园区域实际,做好本区域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信息登记的管理和维护,实现安全生产信息实时登记、实时上报、实时共享。
十一、诚信登记及违规处置。信息登记人应当诚信申报,对信息登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依法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其他许可手续)的,或者依法应予禁止、控停的违法建设、生产作业活动的,信息登记人不得以小散工程进行信息登记。信息登记受理单位在信息登记过程中发现有关情形的,应按照《暂行办法》要求分别作相应处理。对信息登记人以隐瞒、欺骗或者肢解等方式规避施工许可或其他许可,或者进行违法建设或生产作业的,将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并予以通报曝光。
1-1.**区房屋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材料清单
1-2.**区房屋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表
1-3.**区房屋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风险告知书
1-4.**区房屋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