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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6-****885或****897(兼传真) 邮箱:****@qq.com
通讯地址:**省**市**区**西路与兴元路****生态环境局**分局污染控制科 邮编:723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 1 | **区****项目 | 该项目位于**区**店镇一厂路1-3-2号,西、北两侧为水电三局家属院,南邻空地,东靠集镇道路。 | **** | **市****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于2012年建成投运,用地面积2000㎡,日门诊平均接诊量约10人次,设置床位30张。项目建有门诊楼(4F)、后勤楼(2F)各1栋。项目不设**间和传染病、结核诊疗科室。****处理站(50m3/d)、食堂等辅助工程。院区采用空调制热和制冷。本次评价不包括电磁辐射及放射性部分。该项目总投资3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66万元,占总投资的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