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根据《****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农〔2025〕1687号),现预下达你旗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农村牧区安全饮水任务)预算指标,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313农林水”科目,支出列“21305”相应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有关决策部署,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待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具体调整优化方案确定后,资金管理使用按照新修订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
二、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请财政部门督促相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做好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
三、做好预算编制和资金分解下达工作。请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政部 国家乡村**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农〔2023〕4号)、《****农牧厅 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 民委 水利厅 林草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内农牧帮扶发〔2025〕19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预算编制、分解下达等工作,在收到此指标发文5日内完成下达预算的完整流程。相关指标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
四、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自治区帮扶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
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自治区帮扶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财政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表
(农村牧区安全饮水任务)
****
2026年1月5日
单位地址:****浩特镇额鲁特东路
联系电话:0483-****546
电子邮箱:****@126.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