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杨清溪家园剩余地块位于**县黄杨镇,用地面积4604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076212°,北纬28.295408°,该地块目前已开发建设。
通过资料收集、奥维历史卫星影像图、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分析,项目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现拟开发用作居住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可知:目标地块历史用途主要属于01耕地中的0103旱地,规划用地类型属于07居住用地中的0701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防治行动计划》第四条规定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中的要求,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 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工业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2 号)、《****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 (黔府发〔2016〕31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实行)》 (黔环通〔2019〕171 号) 、《******局****环境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管理的实施意见》(2021-314) 等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受****委托,我公司承担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并对资料进行了深入分析,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黄杨清溪家园剩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