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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占镇上洋片区****幼儿园装饰工程(施工)
澄清、修改通知01
招标项目编号:****
一、澄清部分
1.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和榕建筑〔2023〕18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无失信记录承诺及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请问,免缴承诺函里面已经有“我司承诺我司无失信记录”,还需要单独承诺无失信记录
答: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十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格式填写并盖章即可,无需单独承诺无失信记录。
注:本《澄清、修改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