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栗**村改造5#地块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栗**村改造5#地块****行政审批局以 关于南栗**村改造5#地块项目核准的批复(石行审投资核字〔2025〕3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公共配建、工具间、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项目总建筑面积54719.9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424.18平方米,(主要包括住宅建筑面积36026.71平方米,公共配建建筑面积2068.47平方米,出地面车库坡道及管井建筑面积3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295.77平方米,(主要包括地下车库面积12003.13平方米,工具间建筑面积 4292.64平方米)。建设地点:南栗中街东、南栗**、富强大街西。设计服务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设计工作完成结束止(其中全部设计图纸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绿色建筑等级:基本级;质量标准: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外专项景观设计、幕墙门窗深化设计、抗震支架、红线内外的电力专项设计、自来水设计、中水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地划线及标识标牌设计、综合管网设计、人防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月7 日 9 时 00分至2026年 1月 28日 9 时14 分(**时间,下同),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28日 9 时 15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市公共**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张楠,联系电话:0311-****215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宇辉 ,联系电话: 133****1663 。
9.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投标中心
电话:0311-****9161
10. 其他公示内容
10.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10.2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1、****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10.3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市公共**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证书业务咨询:**公共**交易平台(**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cn:8181/”)。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公共**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CA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公共**交易网 (http://www.****.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29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6.招标文件中新工程建设平台与原工程建设平台描述不一致的地方请联系市公共**技术,技术支持电话:0311-****8327。
11. 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通讯地址:石****社区;联系人:张楠,联系电话:0311-****2151,电子邮箱: / 。
11.2招标代理机构:****,通讯地址:**市**区新石北路368****工业园13楼;项目负责人:梁宇辉, 联系电话:133****1663;联系人:毕冬青、彭玉琦,联系电话:0311-****6968,133****1663,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