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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2026-01-06
****环境局**分局
环境保护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7450万平方米PVC装饰膜扩建项目 | **市袁花镇联红路190号 | **** | 利用现有空余厂房,购置印刷机、贴合机、搅拌机等机器设备,项目实施后,全厂形成年产7450万平方米PVC装饰膜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印刷废气(含稀释调配及烘干)集气罩+二级水喷淋+约27m高的排气筒;贴合废气集气罩+间接冷却+干式过滤+活性炭+约27m高的排气筒;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约27m高的排气筒;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喷洒生物除臭剂。 废水:生活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处理达标后纳管; 噪声:减振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并安装减振垫、消声器等;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固废: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经以上处理后,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6年1月6日;
联系电话:0573-****9023;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