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混凝土生产站场招租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1-0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2-02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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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年) | ****893.00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11-30 | |||||||||||||||||||||||||||||||||||||
| 评估机构 | ****事务所(普通合伙) | |||||||||||||||||||||||||||||||||||||
| 租金底价(元/年) | ****000.00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9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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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1.本次站场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站场进行出租; 2.我方站场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站场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本次竞价按照动态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承租方。 6.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司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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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决策文件 | ****董事专题会决议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集团****公司 | |||||||||||||||||||||||||||||||||||||
| 特别 |
1.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竞租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长德晟评报字(2025)第1210-01号,评估报告置于**联交所备查,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联交所仅就《出租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文本可至出租方查询),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2.标的物为位于湖****大学科技城坪塘街****搅拌站,包括: (1)本次出租土地使用权面积约34099.99平方米。(搅拌站占地面积约42334.6平方米,本次出租不包括总部办公楼区域用地5397平方米及站场前公路对面2837.61平方米飞地。 (2)出租标的宗地包含5栋建筑物,分别为试块车间、1#车间-2#车间、门卫室、地磅房;2条HZS240环保型混凝土生产线、相关环保设施及其****实验室设备),综合楼不在本次出租范围。租赁资产明细详见附件《待租资产明细表》。 (3)总部办公楼食堂可供承租方配套使用。 (4)标的物不包括混凝土生产资质及品牌,承租单位须重新办理生产资质,以自己品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5)标的物为正常生产状态下停产待租混凝土生产场站,成交后以现状移交。承租方负责出租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使用期间的损坏修复。 3.标的物须用于混凝土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4.租赁期内,承租单位以自己的品牌、资质、管理模式等进行混凝土生产、经营活动,自行经营、自负盈亏。 5.租赁合同签署期限不晚于2026年3月1日。 6.收益分享:当承租方年度混凝土产量(产量以生产线工控电脑生产数据为准)小于等于18万方时,无需进行收益分享;如年度混凝土产量超过18万方后,超过的部分以10元/方向出租方支付收益分享,收益分享最高不超过120万元。收益分享在下一年度第一个月支付,最后一年收益分享在租赁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半年度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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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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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出租方在收到首笔半年度租金后7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竞租人在竞租本次出租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4.在竞价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承租方须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6.租金按半年度支付,承租方应当自签署《租赁合同》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笔半年度租金,承租方已交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抵首半年度租金,多余部分无息原路退回,之后支付的租金应在每届期满前10个工作日内支付。 7.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等)或不按公告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出现前述情形时,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首笔半年度租金后7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其中涉及出租方已提前交纳的费用,承租方须根据剩余未使用期限计算相应费用,退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水、电、气、电信、治安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市政城管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3.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 5.承租相关其他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标的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手续时,须向**联交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见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刘端生135****6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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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01-05 09:00:00 至 2026-01-30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通过E交易网(www.****.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一、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法人、非法人组织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 二、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应自查以上承租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材料齐全、完整的,方可报名参与承租;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上述承租材料清单,提交纸质材料至**联交所。若因承租方提交的承租材料不全、缺失等原因,影响本次交易正常进行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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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2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1-30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标书代写 2、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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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01-05 09:00:00-2026-02-02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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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承租方需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现场踏勘确认书.pdf (点击下载) 待租资产明细表.pdf(点击下载) | ||||
| 联系 方式 |
报名电话 | 毛女士 137****7121 |
| 咨询电话 | 彭女士 159****9698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市**区茶子山路112****中心B座13、13A | |
| 项目经办人 | 彭女士 159****9698 |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