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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牧场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镇保国村四组
项目内容及规模:建设规****基地,总占地面积 20.23 万平方米,养殖优质奶牛规模 3000 头,正常年产奶量约 2.07 万吨。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9873.00 万元
2.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阿****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那吉镇阿伦大街西侧
联系人:汪学彬
联系电话:151****5244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公司
机构地址:**省齐齐****创业园6层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152****3259
E-mail:****@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寄送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公众参与起止时间: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