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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110kV盘化线11#-12#杆线路迁改工程,1回,**线路路径长约1.199km,共**110kV双回设计单回架设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96km,110kV双回设计单回敷设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239km。共新立钢管杆8基,拆除并恢复110kV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20km,拆除110kV单回架空线路长约0.035km。**及恢复架空线路导线型号为2×JL/G1A-300/25钢芯铝绞线,电缆线路导线型号为ZC-YJLW03-Z-64/110-1×1000mm2。 | 实际建设情况:共**线路路径长1.199km。其中110kV黄化8FA线双设单挂架空段路径长0.96km,双设单敷电缆段路径长0.239km,共新立钢管杆8基。拆除并恢复110kV黄新8F6线泓海支线、110kV黄化8FA线和110kV黄化8FA线泓海支线同塔双回架空段路径长0.2km,拆除110kV盘化线单回架空段路径长0.035km。架空线路导线型号为2×JL/G1A-300/25钢芯铝绞线,电缆线路电缆型号为ZC-YJLW03-Z-64/110-1×1000mm2。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10kV线路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110kV线路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加强人员环保教育,规范施工人员行为; (2)合理组织工程施工,严格控制施工用地范围,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 (3)保护表土,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 (4)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天土建施工; (5)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 (6)施工时,应合理布置场地,减少临时堆土对地表植被的影响,可先行修建挡土墙、排水设施; (7)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绿化或复耕处理,恢复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1)已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并提高了其生态环保意识,未发生施工人员随意丢弃垃圾等现象; (2)优化了施工组织,运输施工设备、材料时充分利用了现有道路,进一步减少了施工临时占地范围; (3)开挖作业时已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了表土剥离、分类存放; (4)已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未在雨天进行土建施工; (5)已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 (6)施工时,已合理布置场地,对临时堆土区的表土进行了保护,减少了施工。减少临时堆土对地表植被的影响。 (7)施工结束后,已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了绿化或复耕处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本项目已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减少了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了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将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建设单位须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2)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本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3)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须报我委重新审批。 (4)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污染防治措施须经安全认证并经安全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投入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1)建设单位加强了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工程建设未发生舆情。 (2)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了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投入调试运行后,加强了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了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3)本项目于环评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污染防治措施已通过安全认证并征得安全主管部门同意,可投入运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110kV盘化线11#-12#杆线路迁改工程,1回,**线路路径长约1.199km,共**110kV双回设计单回架设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96km,110kV双回设计单回敷设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239km。共新立钢管杆8基,拆除并恢复110kV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20km,拆除110kV单回架空线路长约0.035km。**及恢复架空线路导线型号为2×JL/G1A-300/25钢芯铝绞线,电缆线路导线型号为ZC-YJLW03-Z-64/110-1×1000mm2。 | 实际建设情况:共**线路路径长1.199km。其中110kV黄化8FA线双设单挂架空段路径长0.96km,双设单敷电缆段路径长0.239km,共新立钢管杆8基。拆除并恢复110kV黄新8F6线泓海支线、110kV黄化8FA线和110kV黄化8FA线泓海支线同塔双回架空段路径长0.2km,拆除110kV盘化线单回架空段路径长0.035km。架空线路导线型号为2×JL/G1A-300/25钢芯铝绞线,电缆线路电缆型号为ZC-YJLW03-Z-64/110-1×1000mm2。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10kV线路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110kV线路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加强人员环保教育,规范施工人员行为; (2)合理组织工程施工,严格控制施工用地范围,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 (3)保护表土,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 (4)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天土建施工; (5)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 (6)施工时,应合理布置场地,减少临时堆土对地表植被的影响,可先行修建挡土墙、排水设施; (7)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绿化或复耕处理,恢复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1)已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并提高了其生态环保意识,未发生施工人员随意丢弃垃圾等现象; (2)优化了施工组织,运输施工设备、材料时充分利用了现有道路,进一步减少了施工临时占地范围; (3)开挖作业时已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了表土剥离、分类存放; (4)已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未在雨天进行土建施工; (5)已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 (6)施工时,已合理布置场地,对临时堆土区的表土进行了保护,减少了施工。减少临时堆土对地表植被的影响。 (7)施工结束后,已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了绿化或复耕处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本项目已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减少了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了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将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建设单位须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2)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本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3)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须报我委重新审批。 (4)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污染防治措施须经安全认证并经安全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投入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1)建设单位加强了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工程建设未发生舆情。 (2)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了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投入调试运行后,加强了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了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3)本项目于环评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污染防治措施已通过安全认证并征得安全主管部门同意,可投入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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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由相关单位及时运送至受纳场地,拆除的导线和废旧绝缘子回收处理。 |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均及时进行了清运,现场无垃圾随意弃置的现象,固体废物按要求进行了处理处置,对拆除的导线和废旧绝缘子进行了回收处理。 |
| 1 | (1)加强人员环保教育,规范施工人员行为; (2)合理组织工程施工,严格控制施工用地范围,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 (3)保护表土,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 (4)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天土建施工; (5)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 (6)施工时,应合理布置场地,减少临时堆土对地表植被的影响,可先行修建挡土墙、排水设施; (7)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绿化或复耕处理,恢复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 (1)已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并提高了其生态环保意识,未发生施工人员随意丢弃垃圾等现象; (2)优化了施工组织,运输施工设备、材料时充分利用了现有道路,进一步减少了施工临时占地范围; (3)开挖作业时已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了表土剥离、分类存放; (4)已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未在雨天进行土建施工; (5)已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 (6)施工时,已合理布置场地,对临时堆土区的表土进行了保护,减少了施工。减少临时堆土对地表植被的影响。 (7)施工结束后,已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了绿化或复耕处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本项目已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减少了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了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将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
| 依托 110kV 黄中 8FA 线(220kV **变~110kV 泓海变线路)进行恢复架线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原 110kV 黄中 8FA 线(220kV **变~110kV 泓海变线路)进行恢复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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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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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绿化或复耕处理,恢复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结束后,已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了绿化或复耕处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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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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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设单位须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2)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本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3)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须报我委重新审批。 (4)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污染防治措施须经安全认证并经安全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投入运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建设单位加强了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工程建设未发生舆情。 (2)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了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投入调试运行后,加强了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了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3)本项目于环评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污染防治措施已通过安全认证并征得安全主管部门同意,可投入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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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