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531****审批局)
通讯地址:****审批局
邮 编:0731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年处理石材砂浆2万吨建设项目、 | **省**市**县邸村镇东邸村幸福路65号 | **** | ******公司 | 本项目占地1.52亩(1014m2),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仓储车间)。同时购置压滤机、装载机、砂浆车等相关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处理石材砂浆2万吨。。 | 施工期:(1)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通过设置围挡、设置车辆清洗池、定期洒水、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等措施降尘。废气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2)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通过设置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废水不外排(3)噪声:主要为施工安装产生的噪声。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低噪声施工设备等措施降噪,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4)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运营期:(1)废气:主要为运输过程废气和脱水后砂料堆存。通过封闭车间、厂区地面、进厂路面硬化、洒水清扫等措施降尘。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废水:主要为脱砂**、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脱砂******雕刻厂回用;冲洗废水收集后进入砂浆池;生活污水收集后泼洒地面,不外排。(3)噪声:主要为为压滤机及泵类等设备运行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4)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
| 曲****公司生石灰环保窑技术改造项目 | **县**镇韩家村 | ******公司 | 本项目在原有占地16092.67平方米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改建办公楼。淘汰老旧石灰窑设施,**一座250t/d双膛活性石灰窑,同时购置成品系统、原料破碎系统、制煤喷煤系统、环保系统、制氮站、中控楼、水泵房等设备和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生石灰7.5万吨。 | 。施工期:(1)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配备车辆冲洗设施、洒水抑尘、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运输车辆安装密闭装置等措施降尘。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2)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收集后经现场临时设置的沉砂池处理后回用;生活废水全部泼洒地面,不外排。(3)噪声:主要为建筑物拆除、建筑施工及设备设施拆除、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临时围障措施,并加装吸声材料等措施降噪,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4)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可利用的分类回收,其余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运营期:(1)废气:主要为主要为有组织废气(原煤制备工序废气;石灰石筛分、破碎、装载上料工序废气;石灰煅烧工序废气;成品输送入仓工序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原煤制备工序废气通过设置集气罩,皮带机、煤粉主磨机、煤粉仓为密闭收集,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 30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石灰石筛分、破碎、装载上料工序废气通过设置集气罩,振动筛和破碎机上方加盖,原料胶带机、窑前料仓与窑上料仓密闭,废气经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 30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石灰煅烧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SNCR脱硝系统+石灰石膏法脱硫系统处理后,由 1 根 3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成品输送入仓工序废气通过设置集气罩,成品破碎机加盖、成品料仓密闭,废气经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废气由1根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无组织废气采取密闭措施,厂区设置全覆盖喷淋系统,卸料、落料时采取雾炮及喷淋双措施抑尘,同时设置进出车辆冲洗等措施。原煤制备工序废气;石灰石筛分、破碎、装载上料工序废气;石灰煅烧工序废气;成品输送入仓工序废气满足《石灰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25)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石灰煅烧工序废气汞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1640-2012)。厂区内执行《石灰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25)中表3企业厂区内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参照执行**市《砖瓦、石灰、耐火材料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标准限值。(2)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洗车废水经洗车平台自建的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喷淋抑尘、雾炮抑尘用水全部损耗;脱硫循环池用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和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进出口软管连接等降噪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的要求。(4)固废: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废铁、废分子筛、不合格碎石、燃煤底渣、石膏、除尘灰、废布袋、沉淀物)、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和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外售处理,部分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