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五新村零星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6年五新村零星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村级财力(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2026年五新村零星工程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常福街道五新村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常福街道五新村2026年零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村域范围内的道路、雨污水管网等村庄基础设施的维修,农宅翻建后周边基础设施的修复等各类零星工程,具体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60万元。
2.1.4工期要求:330日历天,2026年2月05日至2026年12月31日。总零星工程累计造价达到折扣后60万时合同将自动终止。
2.1.5 其他: / 。
2.2招标范围:零星工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1月06日8时30分至2026年01月12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交易中心-****中心。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 01 月 28 日 13 时 30 分。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中,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交易中心****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
9.3注册省统一主体库前,投标人须先办理介质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介质CA包括**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市公共资****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9.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0512-****2187(CFCA)、0512-****6950(**数科CA(原国信CA))。在网上报名或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公司技术人员,电话****980000。
9.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6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7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2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交易中心保证金电子收款收据》。
10. 其他说明
10.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具体参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10.2本工程执行[****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10.3说明: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01月06日 至2026年01月12日。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市常福街道五新村
联系人:钱瑜
电话:159****316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碧溪街道骄子路1号
联系人:周冬英
电话:131****3296
13.1根据常福街道公共**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一旦投标单位被举报并证实存在借资质、围标、串标、恶意投诉等不良行为将列入街道工程招标黑名单,并从严处理。
13.2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详见《**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13.3本项目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详见**市公共**交易平台-****中心中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二期)试运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