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吉林省宇昊环保服务有限公司钻井泥浆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审批
吉林-白城-大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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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钻井泥浆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时 间:2026-01-06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钻井泥浆综合利用扩建项目》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879****办公室)
传 真:0436-****872
通讯地址:**市**路恒源B座12号楼
邮 编:1313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钻井泥浆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省**市**市四棵树乡**村后**屯

****

吉****公司

项目位于**省**市**市四棵树乡**村后**屯。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4条钻井泥浆处理生产线,处理规模合计410000m3/a,泥浆经处理并脱水后产生泥饼225442.0978t/a。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一)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厕所,定期清淘用于农肥;运营期间产生的生产废水、渗滤****公司****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废水排入防渗厕所,定期清淘用于农肥。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确保场界处无组织粉尘到达场界的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产生非甲烷总烃采取厂房密闭,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运营期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泥浆提升泵、进料泵、污水提升泵、压滤机应采取减振基座、墙体阻隔措施,确保场界东侧、西侧、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南侧满足4类区标准要求;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标准;

(五)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废水沉淀污泥收集至压滤机进行脱水处理;泥饼运至**省**市乐胜****公司制砖及定****公司指定地点综合利用,用于铺垫井场、井间道路;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指定地点由环卫定期清运。

(六)采取严格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并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分区防渗,以避免污染土壤、地下水现象发生。

(八)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施工及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进行监测,发现超标现象,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废水(气)、噪声达标排放。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