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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81MA5KDPL745 | 建设单位法人:朱和玲 |
| 杨梓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市 |
| **市义洲大道70号2号办公楼 |
| ****公司糯垌稀土矿建设项目一、二车间(环评中三、二车间)竣工辐射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0-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贵金属矿采选;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932-B0932-稀土金属矿采选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市 **市糯垌镇龙母村、大地村、龙樟村和三兴村 |
| 经度:110.01058 纬度: 23.05819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16 |
| 桂环审〔2024〕2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81MA5KDPL745001X |
| 2025-06-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3389.4 |
| 1057.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81MA5KDPL74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西江****公司 |
| ****0407MAA7M1AQ0B | 验收监测单位:核工业**〇研究所 |
| 121********204824K | 竣工时间:2025-03-01 |
| 2025-03-02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5-12-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08nZvsE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4500t/a(92%REO) | 实际建设情况:4500t/a(92%REO)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用“原地浸矿开采工艺-水冶车间处理”的总体技术方案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原地浸矿开采工艺-水冶车间处理”的总体技术方案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设于**范围内设置不少于 5 个监测井; 2.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生产车间、尾水处理站等设施采取水泥硬底化等防渗措施; 3.对原地浸矿采场收液系统全部采取防渗措施,其中导流孔和收液巷道的地面均采用水泥防渗,集液沟全部采用防渗膜进行防渗;并对水冶车间的池体全部采用防渗膜进行防渗处理。 4.重点防渗区防渗层为防渗层性能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0-7cm/s,或参照 GB18598执行。 5.采场矿块下游沟谷处设一级地下水截获。 6.设置专门的堆存库储存产品,仓库地面水泥硬底化,项目每个车间建设有 2~3 个贮渣池(单个容积500~800m3);项目每个车间建设有 1 个污泥池(300m3),仓库和除杂富集物等储存场所外作好标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贮存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并详细记录物料出入情况,堆存场所适量采取洒水抑尘、中间覆盖等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1.目前已建成2个水冶车间及其首采区,**范围内目前设置3个监测井。其他车间及浸采区建设后对应增设监测井。 2. 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生产车间、尾水处理站等设施采取水泥硬底化或防渗膜等防渗措施 3. 对原地浸矿采场收液系统全部采取防渗措施,其中导流孔和收液巷道的地面均采用水泥防渗,集液沟全部采用防渗膜进行防渗;并对水冶车间的池体全部采用防渗膜进行防渗处理。 4.重点防渗区采用水泥硬化或防渗膜防渗措施,满足防渗要求。 5.在采场下游沟谷处设置地下水截获井,目前两个首采区下游已经建设2个水力截获井(HA001、HB001)。 6.一车间设置压滤厂房、二车间设置产品压滤车间用于贮存产品,仓库地面均水泥硬化。一车间设置2个1100m3的贮渣池,二车间设置2个除杂深锥浓密机,有效容积为1400m3。一车间设置1个污泥池(300m3),二车间设置1个污泥池(300m3)。仓库和除杂富集物等储存场所外作好标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贮存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并详细记录物料出入情况,产品及固体废物均采用袋装,以防止扬尘。 |
| 1.监测井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按现阶段工程布局设置,因此尚未达到环评数量要求,但可满足地下水监控需求。2.贮渣池容积增加,满足生产周转需要。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期开采一车间浸采区(3.73km2,开采标高+81.00m~+342.40m)及二车间浸采区(2.38km2,开采标高+81.00m~+257.70m),一车间浸采区划分10个浸采区块,二车间浸采区划分9个浸采区块。 | 实际建设情况:二车间浸采区(2.38km2,开采标高+81.00m~+257.70m),二车间浸采区划分9个浸采区块,目前开采2-1区块,开采面积约15000m2。一车间(环评中三车间)浸采区(3.27km2,开采标高+82.00m~+318.00m),一车间浸采区划分8个浸采区块,目前开采3-1区块,开采面积约25400m2。 |
| 环评中的第**冶车间调整为一车间(环评中三车间),1-1浸采区块隶属环评中一车间服务范围,因征地原因,矿块归属进行了调整,实际由二车间进行开采。 车间、浸采区开采时序变化,其他建设内容、规模均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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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水冶车间、成品仓库等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及修改单 | 水冶车间、成品仓库等无组织排放源采取自然通风 | 监测厂界上风向、下风向的U、Th |
| 1 | 1.设于**范围内设置不少于 5 个监测井; 2.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生产车间、尾水处理站等设施采取水泥硬底化等防渗措施; 3.对原地浸矿采场收液系统全部采取防渗措施,其中导流孔和收液巷道的地面均采用水泥防渗,集液沟全部采用防渗膜进行防渗;并对水冶车间的池体全部采用防渗膜进行防渗处理。 4.重点防渗区防渗层为防渗层性能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0-7cm/s,或参照 GB18598执行。 5.采场矿块下游沟谷处设一级地下水截获。 | 1.目前已建成2个水冶车间及其首采区,**范围内目前设置3个监测井。其他车间及浸采区建设后对应增设监测井。 2. 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生产车间、尾水处理站等设施采取水泥硬底化或防渗膜等防渗措施 3. 对原地浸矿采场收液系统全部采取防渗措施,其中导流孔和收液巷道的地面均采用水泥防渗,集液沟全部采用防渗膜进行防渗;并对水冶车间的池体全部采用防渗膜进行防渗处理。 4.重点防渗区采用水泥硬化或防渗膜防渗措施,满足防渗要求。 5.在采场下游沟谷处设置地下水截获井,目前两个首采区下游已经建设2个水力截获井(HA001、HB001)。 |
| 1 | (1)除杂富集物 考虑到不同**的放射性水平存在差异,产生的除杂富集物放射性水平也会有浮动,因此每批次除杂富集物均应进行检测分析,铀(钍)系单个核素活度浓度不超过 1Bq/g 的除杂富集物可不按伴生放射性物料管理,进行危废鉴别鉴定后,根据鉴**果,按照一般固废或危险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铀(钍)系单个核素活度浓度超过 1Bq/g的,属于伴生放射性物料, 应该按《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HJ 1114-2020)标准要求,作伴生放射性物料管理和处置,先在水冶车间的贮渣池内暂存,将除杂富集物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后,经吨袋包装作为副产品外销给有资质****公司进行回收利用,实现渣的综合利用。 贮渣池主要管理措施包括:除杂富集物为伴生放射性物料在水冶车间贮渣池内储存时,贮渣池周边应采取实体隔离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单独张贴电离警示标志;池体建有遮雨措施,防止雨水进入;贮渣池池底、池壁均采用满足要求的防渗膜防渗,渗滤液回用于生产;每个车间的多个贮渣池均是渣水混合物,富集物沉淀在下部,故不会产生固体废物粉尘;每个车间的贮渣池有 2~3个,根据放射性水平的不同,分区存放除杂富集物。贮渣池要求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不要进入隔离范围区内,对贮渣池严格执行台账制度,准确无误的登记除杂富集物来源去向。 (2)清洗尾水污泥 考虑到不同**的放射性水平存在差异,产生的污泥放射性水平也会有浮动,因此每批次污泥均应进行分析,铀(钍)系单个核素活度浓度不超过 1Bq/g的污泥可不按伴生放射性物料管理,进行危废鉴别鉴定后,根据鉴**果,按照一般固废或危险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铀(钍)系单个核素活度浓度超过 1Bq/g的,属于伴生放射性物料,应该按《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HJ1114-2020)标准要求,作伴生放射性物料管理和处置。污泥不能进行外运处置前,在污泥池内堆存,将污泥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后,经吨袋包装作为副产品外销给有资质****公司进行回收利用,实现污泥的综合利用。如果未来有关于低放射性废渣管理的法规、标准、政策文件颁布实施,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低放射性废渣进行管理。 污泥池主要管理措施包括:污泥池周边应采取实体隔离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设有渗滤液收集设施,渗滤液回用于生产;每个车间的污泥池中污泥含水量较大,基本不会产生固体废物粉尘。要求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不要进入隔离范围区内,对污泥池严格执行台账制度,准确无误的登记污泥来源去向 | 经检测,除杂富集物铀(钍)系单个核素活度浓度不超过 1Bq/g,不属于伴生放射性物料。根据《****公司糯垌稀土矿建设项目一、二车间(环评中三、二车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对除杂富集物开展的危险特性鉴别,经鉴定其性质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建设单位已与龙**南裕稀土******公司签订委外协议,由龙**南裕稀土******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一车间设置2个有效容积为1100m3的贮渣池,二车间设置2个有效容积为1400m3的除杂深锥浓密机。除杂富集物贮存在贮渣池和除杂深锥浓密机,设施采取防渗膜防渗等防渗措施,除杂富集物经压滤后,吨袋包装,暂存于车间压滤间,故不会产生粉尘。除杂富集物在外运处置前每批次均进行检测分析,根据放射性水平的不同,分区存放除杂富集物。贮渣池要求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严格执行台账制度,准确无误的登记除杂富集物来源去向。 目前项目尚未进入清洗阶段,无清洗水和清洗水处理污泥产生,因此不开展清洗水处理污泥的监测。届时产生后按照辐射专篇和批复要求开展检测,分类管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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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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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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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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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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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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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