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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分局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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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吨/年含废有机溶剂等NMP废液**化回收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5万吨/年含废有机溶剂等NMP废液**化回收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
3、项目性质:技改
4、建设地点:**市**区益农镇长北村15组21号
5、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利用企业现有2.5万吨/年的NMP废液综合利用生产线,并**配套危险废物储存系统,采用国内先进的溶剂再生精馏技术,对新能源、电子等行业产生的含废有机溶剂等NMP废液危废进行回收利用,最终形成年产2万吨NMP再生液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见下表。
表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 乡镇 |
村 |
乡镇 |
村 |
| **区党湾镇 |
先锋村 |
**区益农镇 |
兴围村 |
| 永乐村 |
赵家湾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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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勤联村 |
久联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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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 |
群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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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丰村 |
兴裕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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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界村 |
东沙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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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前村 |
长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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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福村 |
东联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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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曙光村 |
五六二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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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东村 |
群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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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梅村 |
弘扬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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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中村 |
****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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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 |
****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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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 |
**区瓜沥镇 |
世安桥村 |
|
| ****卫生院 |
官一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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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 |
钱塘区新湾街道 |
**村 |
|
| ****中学 |
共建村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本次技改项目废气主要为精馏不凝气、储罐呼吸废气、打料废气、污水站废气等。精馏不凝气(T1)、打料废气、污水站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直接燃烧法(TO)处理后达标排放;精馏不凝气(T2、T3、T4)、储罐呼吸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
经预测分析,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均能达到相应标准。
2、对水环境的影响:本次技改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精馏废水,余热锅炉排污水、真空泵废水、喷淋塔废水等,喷淋塔废水进入精馏塔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其他废水收集后进入厂区自建污水站预处理,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污水管网。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营运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5、环境风险:本次技改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事故为火灾、爆炸、泄漏事故,以及废气、废水事故排放。经预测分析,在加强厂区风险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环境事件发生的概率较低,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能最大限度减缓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存在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气治理措施:精馏不凝气(T1)、打料废气、污水站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直接燃烧法(TO)处理后达标排放;精馏不凝气(T2、T3、T4)、储罐呼吸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各类废气经处理后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达标。
2、废水治理措施:精馏废水,余热锅炉排污水、真空泵废水等废水收集后进入厂区自建污水站预处理,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污水管网。
3、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做好隔声减振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5、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企业针对危化品管理、运输、储存、生产使用过程及末端治理等多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降低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相应的环保措施处理后,各污染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综合分析,本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区域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实施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项目营运后排放的污染物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环境标准,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项目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20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益农镇长北村15组21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80****3991
环评单位:**市环境保护****公司
联系地址:**市**区上塘路501号水缘综合大楼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571-****4085
环评审批部门:****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1-****5326
公示发布单位:****
公示发布时间: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