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生塑料颗粒及塑料编织袋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安徽-六安-霍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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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37003N/202511-00003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2025-11-05 14:44:44
**县
2025-11-05 14:44:44
****分局
关于再生塑料颗粒及塑料编织袋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邱环审函〔2025〕27号
关于再生塑料颗粒及塑料编织袋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5-11-05 14:44

**璟睿再生****公司:
报来的《再生塑料颗粒及塑料编织袋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创业园,租赁******公司2栋厂房及一栋办公楼(约4000m2)。1号厂房设置10条智能化塑料造粒生产线,2号厂房为仓库。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000吨废旧塑料颗粒的生产能力。
2025年9月26日,****委员会对该项目备案,项目代码:****。根据《报告表》所列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破碎清洗废水、冷却废水)及初期雨水经自建的一座“隔油+气浮+混凝沉淀”污水处理站(120m3/d)处理后循环回用;不能满足循环回用水质要求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创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处理厂处理;生活污****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熔融挤出废气经密闭集气室负压收集进入一套“静电除油器+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相关限值要求;厂区内、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VOCs排放不得突破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设施,加强设备维护,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和无害化处置工作。不合格产品回用生产,分拣废物和废过滤网由厂家回收,沉渣和污泥定期外运无害化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废润滑油、热熔废油、喷淋塔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浮油、废油桶及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五)严格落实分区防渗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对清洗池、循环水池、****处理站、初期雨水池、危废贮存库等实行重点防渗,生产车间及一般固废暂存库实行一般防渗,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六)严格控制原料来源,收集****回收站分类收集打包好的PP废塑料件、PE废塑料件。不包括危险废物的废塑料、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化工袋等相对不清洁的包装袋、含有油污的废塑料。
三、规范设置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污染处理设施的日常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设施落实到位、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规范落实环保设施安全“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照规定完成排污许可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公开相关信息。
五、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建设内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及属地管理原则,****工信局、**县应急****人民政府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县****执法大队、****监测站分别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和监督性监测工作。
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复印件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2025年11月5日

抄送:******分局、**县****执法大队、****监测站,****工信局,**县应急局,****政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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