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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自治区**梧桐沟地区煤炭普查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06日 14:25 |
| 评审专家名单 | 祁海芳,李琳,吴燕,佟海瑛,国树仁,祁**,何爱羚 | ||
| 总中标金额 | ¥2080.354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832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财政大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66****126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自治区******浩特镇**瑞景小区1-3号商铺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8322 | ||
| 附件: | |||
| 附件1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 附件2 | **自治区**梧桐沟地区煤炭普查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 **** | **自治区**市**区滨河区 | 综合评分法 | 否 | 20,803,540.00元 | 84.39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1-1 | C****0000 地质勘测服务 | **自治区**梧桐沟地区煤炭普查项目 | **梧桐沟地区煤炭普查区范围分为两个区,为第一勘查区和第二勘查区。 | 1、进度要求: (1)2026年3月15日前完成勘查设计编制、审查以及项目勘查备案手续;(2)2026年9月15日前完成野外施工,并取得野外验收合格意见书;(3)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成果报告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书;(4)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资料汇交,并取得备案证明。 2、技术要求: (1)测量工作、地震、地质及水工环地质工作、钻探工作、地球物理测井工作、煤层气探井工作、采样测试等工作须按照《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煤》(DZ/T0215-2020)、《固体矿产**储量分类》(GB/T 17766-2020)、《煤矿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勘查评价标准》(MT/T 1091-2008)、《煤炭与煤层气矿产综合勘查规范》(DZ/T0432-2023)等现行规范开展。 (2)对工作区地质工作、油气、煤层气勘查、物探、煤炭等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收集齐全,进行有效的分析利用。(3)对工作区地质特征认识准确,工程布置依据充分准确,工程量的投入及工程布设合理,相关附图(包括但不限于区域地质图、地形地质图、工程布置图、剖面图、煤岩层对比图)齐全规范。(4)工作技术方法全面详细、选择得当,技术要求明确,工作精度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3、人员及设备投入要求: 按照项目工程性质、工期要求、工作量及相关施工工艺的要求投入与之匹配的人员及设备,人员专业齐全,需配备地质矿产、钻探、测绘、物化探、水工环及安环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项目部配备有同类项目实施经验的项目负责人统筹管理勘查工作,配备技术负责人统筹指导勘查工作,保证本次勘查工作如期完成。 4、项目检查、验收要求: (1)技术设计审查:须经主管部门或甲方审批。 (2)施工过程检查:各勘查项目工程施工和完成阶段均需组织主管部门或甲方检查,检查次数不低于5次。 (3)原始资料检查:野外及室内资料整理及时,均须经主管部门或甲方进行随时抽查,抽查次数不低于10次。 (4)安全与环保检查:开工前、施工中、施工结束,均须经主管部门或甲方进行安全与环保检查,检查次数不低于5次。 (5)野外验收:按合同、批准的设计书,经主管部门或甲方组织专家进行野外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工程完成情况、成果质量等。 5、预期成果要求: 预期成果明确、计划提交的成果资料齐全。 6、其他要求: 制定合理可行的进度、质量、安全、保密、绿色勘查等保障措施,确保本次勘查工作有序进行。 注:在勘查工程中,如前期勘查达不到预期或出现重大变化,需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调整优化方案后再进行勘查,如经前期阶段勘查,项目没有发现有可采煤层,预期前景不好,经论证研究停止实施。 | 自合同签订日起2026年12月31日前交付 | 《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煤》(DZ/T0215-2020)、《固体矿产**储量分类》(GB/T17766-2020)、《煤矿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勘查评价标准》(MT/T1091-2008)、《煤炭与煤层气矿产综合勘查规范》(DZ/T0432-2023)等现行规范开展。 | 20,803,540.0000 |
祁**、李*、吴*、佟**、国**、祁**(采购人代表)、何**(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相关现行标准协调计取,实行市场调节价,结合本项目招标代理的难易程度、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当地市场行情等,本次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为:500万以下按1.5%收取,500-1000万按0.5%收取,1000-5000万按0.3%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13.2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财政大楼
联系方式:166****1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自治区******浩特镇**瑞景小区1-3号商铺
联系方式:139****832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139****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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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