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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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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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1月0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 **省**市**市**渠大道东段**建筑总部大厦Y116号 1,831,042.07 评审总得分:77.07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二次)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60日历天 芮艳 豫 241****27918
三、评审专家名单
江薇薇、郑惠芳、秦玮(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
收费金额:20,31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质疑函的内容按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市民新村北街6号
联系人:李景礼
联系方式:0371-****1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开发区冬青街46号B区024号
联系人:杜聪、李伟荣、花璐鹏
联系方式:139****5780、150****1176、130****7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伟荣
联系方式:150****1176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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