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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06
****建设局:
《关于办理**市天平街道路及桥梁工程(**路-滨河路)等项目用地报批及土地划拨事宜的请示》(银住建发〔2025〕164号)收悉。根据自然**部《划拨用地目录》(自然**部令第16号)及《****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提升建设项目土地要素保障质效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银政办发〔2025〕94号)精神,****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区北起**路、南至高渠路的用地划拨给你局,用于****北部阅北五路(高渠路-**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4109平方米(约合21.16亩),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该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二、请****建设局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
2025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