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市**区国风美唐综合楼 | 316,000.00元 | 99.70 |
合同包1(社管专业活动策划室设施设备采购):
货物类(****)
| A****2100 | A****2100 教学仪器 | 社管专业活动策划室设施设备采购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1(项) | 316,000.00 |
龙玥、饶蜀华、李桂英、曹根生、曾永刚(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号)文件规定按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47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项目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编号:510********200007557【2025】100391
2、预算金额:321,190.00元;最高限价:321,190.00元
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A****2100,教学仪器
二、监督管理部门:****国资局;联系电话:028-****9702地址:**天府新区科学**路东段2024号1号楼塔楼23层;
三、****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网查询。
五、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企业规模:/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收取方式为按合同金额的5%收取。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退还时间:验收合格6个月无质量问题后投标人向采购单位书面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在收到投标人书面申请10日内,向投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 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中标供应商损失。
七、其他补充事宜(如有):无
名称:****
地址:**天府新区**街道凉水村二组306号
联系方式:028-****6318
名称:****
地址:**市**区金周路595号4栋 5楼505号
联系方式:028-****8218
项目联系人:顾忠良
电话:028-****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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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