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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市发改政务〔2025〕33号
关于**华电****黄岗风电项目
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宜**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申请变更**华电****黄岗100MW风电项目核准文件的请示》(宜发改能源字〔2025〕2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2023年1月12日,我委对**华电****黄岗风电项目进行核准并出具《关于**华电****黄岗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宜市发改政务〔2023〕2号)。2024年1月29日,我委对**华电****黄岗风电项目内容变更进行核准并出具《关于**华电****黄岗风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宜市发改政务〔2024〕2号)。因项目黄岗片区政策用地问题,不具备与**片区同时开工的条件,分期建设有利于项目推进。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内容变更批复如下:
同意项目分期建设,分为**华电**黄岗风电项目一期**片区和二期黄岗片区,容量分别为50.5MW和49.5MW。
其余核准内容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