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目前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我单位现对“**县资江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县资江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涉及**县境内资江流域除西洋江和石马江流域外的所有流域范围
项目投资:总投资2389.60万元,2023年7月本项目获得中央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1950万元(一期750万元)支持,占比81.60%,地方配套439.60万元,占比18.40%。
建设内容:①河道水生植物修复工程:在鱼溪、麻溪、球溪部分河段内开展河道生态植物修复,共计修复5段河渠,累计修复河道面积为5420m2(合8.13亩)。②河滨带生态修复工程:在酿溪镇、严塘镇、龙溪铺镇等地部分河段,共计面积122200m2(合183.3亩)的河滨带生态修复工程。③河道生态护岸建设工程:在资**流及其主要支流水生态破坏严重或污染较严重河段进行生态护岸建设,本项目建设生态护岸岸线长度为11.222km(六方块植草砖),坡面面积51719.4m2。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拦截入河污染物,提升流域内水体自净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进而提升**县资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强化其生态功能,有利于改善流域生态环境系统,进而促进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保护和建设。作为**省和**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重点项目之一,本项目的实施是响应流域保护规划和“碧水保卫战”政策要求的最直接体现,对提高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在落实本报告制定的施工期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各项污染物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工程风险能够有效控制。综上所述,在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后,拟建工程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拟建工程的建设可行。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①征求意见稿的网络连接:
链接: https://pan.**.com/s/1ctmO1_kumrRdEfNgMo45gw 提取码: m5e5
②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稿公众可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阅。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唐文彬
联系电话:186****3110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景晟****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85****0589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相关公众可发表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ctmO1_kumrRdEfNgMo45gw 提取码: m5e5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以电话、邮寄信件、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相关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