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入围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编号********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于2026年1月6日评标结束,****委员会评审,现将入围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1包“米”:
入围候选人1:****公司
入围候选人2:**彩食****公司
入围候选人3:****公司
第2包“面”:
入围候选人1:****公司
入围候选人2:******公司
入围候选人1:****公司
第4包“肉”:
入围候选人1:**市金羽健康菜品果品卖场
入围候选人2:****商贸有限公司
入围候选人3:****公司
第5包“蛋”:
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本包别流标
二、公示期:自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9日下午17:00截止。
三、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
地 址: ****开发区半汤路1号
联系方式: 钱老师,0551-****2702
名 称: ****
地 址: **市**化南路27号
联系方式: 王婧 0551-****9581\582\583-871
四、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受。
五、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受: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入围单位的依据。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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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