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公司生物质锅炉及新增用热设备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省**市**区八湖镇王圪塔墩村西
环评批复:临环(**)审〔2025〕20号(2025年11月13日,****环境局)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废水及锅炉排污水,回用于洒水抑尘。
2、废气:主要为生物质燃烧产生废气及上料、装卸粉尘。生物质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脱硝技术+多管除尘+布袋除尘+碱式水膜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上料装卸粉尘采取控制厂内车流量、行驶速度以及装卸物料落差高度,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作业,生物质原料袋装储存,生物质仓库周边洒水抑尘等措施采取车间加强通风等措施。
3、噪声: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生产设备及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振、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布袋、锅炉除尘器收尘、碱式水膜除尘器沉渣、炉灰渣、氢氧化钠及氢氧化钙废包装。废布袋、锅炉除尘器收尘、碱式水膜除尘器沉渣、炉灰渣收集后外售。氢氧化钠及氢氧化钙废包装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本项目一般固废贮存及处置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环保设施已于2025年11月14日 完成建成,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5日进行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王一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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